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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例—民訴新制延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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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已於本月七日經總統分布,其中由現行「民眾負擔」的郵電寄達費,改由「司法機關自行吸收」,司法院為此嚇一大跳,發覺政府竟然送給民眾這麼大一個紅包。

據自由時報2月20日報導,貼上一張郵票,把民事訴訟的文書寄出去,這個小動作,一年竟要耗掉全國各法院好幾億元;結果現在司法機關籌不出郵票錢,如此一來,恐會耽誤整部「民事訴訟法」新制的實施期程,而且還造成本月剛廢止的「民事訴訟費用法」,緊急喊停暫不送請總統公布的罕例。

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已於本月七日經總統分布,其中增列的規定是,現行由「民眾負擔」的郵電寄達費(實務上通常直接向民眾收取等價的郵票或郵卡),以及相關法院人員外出公差的費用,將自新修法案施行日起,改由「司法機關自行吸收」。 所謂「郵電送達」,就是將民事案件的開庭通知、裁判書、送鑑等訴訟文書,寄給相關當事人或鑑定機關。

司法機關原以為,這筆帳應該只是一個新增細項,沒想到一估算,光是郵電寄達費,各法院總共要好幾億元,再包括數額稍少的公差費,加起來恐怕高達六、七億元,確定數額還待進一步細估。

司法院為此嚇一大跳,發覺政府竟然送給民眾這麼大一個紅包,雖然嘉惠了當事人,但各法院多則近億元、少則逾千萬元的額外支出,實在難以負擔。

相對地,新修民事訴訟法另增列的徵收裁判費條文,卻將原本民事訴訟費用法當中,規定統一收取百分之一的舊規,改為逐級遞減制,如此又使收入減少許多,故司法院一名官員說,各法院面臨的是「進帳減少、支出增加」的嚴重失血窘況。 由於現行向民眾收取送達等費用的依據,來自「民事訴訟費用法」,但本件費用法為配合民訴法增訂免徵送達費的新規定,一併在立法院上會期二讀「作廢」。

司法院分析,一旦費用法正式公布廢止,不能再向民眾收取,而各法院又沒錢購買郵票和寄件,則全國各法院的民事訴訟程序將全數停擺;一名官員說,沒想到小小的郵票,如此重要,一旦沒票可用,會釀成大風暴。 故司法院已趕緊出具公函請託立法院,暫不將「民事訴訟費用法」廢止案送請總統公布,讓這部已二讀廢除的法案,暫時還能運作一段時間。

司法院同時計畫細算出新增經費數額後,向行政院爭取第二預備金支應,而原本預定六月實施的新修民訴法,已決定延後到九月,若申請預備金不順利,就得再延至明年一月編列預算後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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