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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9日訊】民主進步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確定黨政軍和民選公職人員退出媒體經營後,除了再次點燃立法院各黨立委論戰,也把廣播電視法修正等相關修法推上新會期優先法案的行列,民進黨、中國國民黨、親民黨都有版本,共識也頗大,但是未來能否順利完成協商,仍有待朝野解決互信問題。
據中央社2月19日報導,為推動黨政軍退出四家無線電視台經營,親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民進黨籍立委羅文嘉、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都提出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法案內容儘管有所不同,重點都是黨政軍要退出媒體。
四家無線電視台,民視是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擔任董事長,華視最大股東是教育部和國防部,台視是國民黨和多個公營銀行共同持股,中視主要股東是國民黨華夏投資公司和國民黨相關黨營事業,四台結構上黨政軍經營色彩鮮明,引發外界改革的呼聲。
但從黨政軍退出四家無線電視台的議題,演化至目前黨政軍加上民選公職人員退出媒體經營,改革的範圍似乎有逐漸加碼的趨勢,各黨都有新增的主張,但不少主張都顯露出防止對手政黨藉此「得利」的意味。
洪秀柱說,民進黨說黨政軍民選公職人員退出媒體經營,只改這一點根本解決不了政治力介入媒體經營的問題,民進黨是拿最簡單的東西來騙大家,是在搞民粹,要退就大家一起退,不是大家退光了,結果全部由執政者掌控。
她認為,既然民進黨要挖媒體的弊病,就要挖透澈一點,建立制度,讓媒體真的超然中立,她主張成立獨立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由立法院同意任命,執政的人都不願意成立中立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來一年是選舉年,大家都不敢反對,最有機會達成目標,是推動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最好時機。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羅志明表示,只規定民選公職人員不能經營媒體,不去規定民選公職人員不能主持政論性電視節目,顯然不公平,電視節目主持人比媒體老闆的危害大得多,他會堅持除了民選公職不能經營媒體,也不能主持媒體節目。
不過,羅文嘉認為,朝野立委對修法內容沒有太大的歧見,要在新會期通過修法還算樂觀。李慶安也說,大家立場差不多,新會期應該會通過修法。
羅文嘉說,設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進黨從在野黨時期就一再呼籲,但這個問題是要修行政院組織法,如果國民黨支持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請在野黨不要阻撓行政院組織法修法。媒體的理想是屬於公眾的媒體,不受黨派、財團的操控,但這個理想始終有各種來自政治力、商業力變形的障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地阻擋了理想的達成,如果朝野無法在互信下探討真正解決問題方式,黨政軍、民選公職甚至所有政治人物親人都退出,媒體到底交給了誰落到誰的手裡,媒體是否真能奔向自由?不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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