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倫要告法官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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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訊】因榮星案將入監服刑的前立法委員周伯倫今天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質疑最高法院承審法官以他台北市議員宣誓詞做為裁判依據,強調自己是政策性結案下的犧牲者。
據中央社2月15日報導,前民進黨籍立委周伯倫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書後,對最高法院有關榮星花園投資案的判決內容大表不滿,周伯倫今天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最高法院承審法官以他台北市議員宣誓詞做為裁判依據,並以抽象理念代替具體法條入罪,雖然明天即將入監服刑,他仍將赴台北地檢署控告五名法官。
周伯倫上午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表示,最高法院以一星期的時間將榮星案匆匆結案,是名副其實的「政策性結案」,而最令他不平的是,最高法院在判決文中指出,榮星案並沒有任何違背法令之處,但卻又硬扣上市議員「宣誓條例」條文套在被告身上,誣指他違背宣誓條例第一款規定,而非榮星案本身有任何違背法令。
周伯倫質疑說,宣誓條例並不屬於圖利罪構成要件中「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的法令範圍,最高法院以宣誓條例套用在圖利罪上,不僅創下中華民國司法創舉,以宣誓抽象的理念當成法律,更是嚴重違反「罪刑法定主義」。
他表示,最高法院以誓詞中的市議員「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營求私利」,以此認定這是民意代表職權所應恪守的法律之一,如果照此判決,未來所有司法人員偵查圖利罪時,即使是合法圖利,只要比照榮星案判決並且加上「違反宣誓條例」,就可將所有宣誓的公職人員,上自總統下至里長、從民意代表到行政首長,通通都可以入罪。
在記者會上,周伯倫以約半小時的時間說明最高法院「枉法裁判」的事實,對於法院明知無罪卻判他有罪的結果,周伯倫表示,只要司法單位依法論法,他就算「死去還會再活起來」。
周伯倫表示,他絕對支持當個司法大改革的犧牲者,但在全國司法受害者仍多不繁數的同時,他希望司法單位不要司法大作秀,既然司法單位高談闊論要進行司法改革,待他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最高法院五名承審法官後,地檢署就應秉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依法傳訊五名法官並偵查「枉法裁判」的事實。
先後擔任過台北市議員與立法委員的周伯倫,結束記者會後一語未發地離去,隨即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最高法院呂潮澤、白文漳、陳世雄、孫增同、林開任五法官涉枉法裁判,在記者會上,也未接受任何媒體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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