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泰英遭收押案 律師赴北院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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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訊】據中央社台北十二日報導,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劉泰英被台北地法院法官以有串證之虞,裁定應予收押禁見。雖然法官的正式裁定書仍未製作完成,但為爭取時效,劉泰英的律師鍾永盛仍就法官在裁定收押當天向媒體披露的裁定理由新聞資料製作抗告狀,於今天下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聲請。
鍾永盛表示,劉泰英在本週一被法官裁定應予收押 禁見,主要依據檢方提出劉泰英有干擾證人的舉動。不過,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所謂劉泰英有干擾證人舉動,實際上是有一位劉泰英的部屬曾訪談一位檢方約談過的證人,但這位找證人的劉泰英部屬是出於主動或經由授意、進行善意了解或要求證人更改供詞,法官與檢察官在庭訊時並未說明,辯方也無從了解檢方所謂的「干擾證人」是利用何種方式實施。
鍾永盛指出,對於檢方所提劉泰英所涉各項犯罪嫌疑事證,辯方在看過相關卷證後均有所掌握也能提出答辯,但唯獨對「干擾證人」部份,辯方不知道檢方所指被干擾的證人是誰,也不知道其中有無違法部份,但法官卻以「使案情有晦暗不明的高度危險」論斷,並因此裁准檢方的羈押禁見聲請,辯方除感到訝異並深感不服,因此在今天提出抗告聲請。鍾永盛表示,將在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再提補充資料補強抗告理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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