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券商治理實務守則上路 200餘家券商納入規範

【字號】    
   標籤: tags:

(//www.tvsmo.com)
【大紀元2月10日訊】基於券商與投資人密切款券往來的業務特性,考量目前台灣200家證券商多數未上市上櫃,為提升證券商營運品質,並促進證券市場健全發展,櫃買中心與證交所及券商公會共同訂定「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於 1月29日起實施,實施對象擴及所有證券商,不限於已上市 (櫃) 證券商。

據中央社2月10日報導,繼去 (91) 年10月15日實施「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後,為推動證券商實施公司治理,以提升證券商營運品質,增加競爭優勢,並促進證券市場健全發展,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台灣證券交易所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共同訂定「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主要之規範目的及內容分為五大項:(一)保障證券商股東權益(二)強化董事會職能(三)發揮監察人功能(四)尊重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五)提昇資訊透明度。該守則原則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採行一致之規範架構及治理原則,期使台灣證券市場一體採行公司治理制度。

此外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不同者,「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考量證券商與廣大投資人密切款券往來之業務特性,將實施對象擴及於所有證券商(兼營證券商部分另由銀行業等權責主管機關規範之),不限於已上市(櫃)證券商,並另增訂保護投資人權益相關規定。

同時,為因應證券市場風險管理之實務運作需要,規定證券商宜優先設置「風險管理暨審計委員會」。為落實證券商公司治理之成效,增訂建置證券商公司治理評鑑制度,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將會同其他證券週邊單位定期實施證券商公司治理評鑑,且將對證券商採行該守則,具有顯著績效者,予以獎勵表揚。

(//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