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控《華僑時報》誹謗案原告訪談錄

自信的杰生------“真象在我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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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加拿大採訪報導/ 杰生是所有出庭作證的證人中最年輕的一個﹐這個彬彬有禮的加拿大青年今年23歲﹐剛從多倫多大學工程系畢業﹐現在就職于一家工程資詢公司.

他和他的孿生妹妹一起18歲那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他的母親看到她的一兒一女由原來的體弱多病變得健康活潑﹐由原來的吵吵鬧鬧變得體貼他人﹐也嘗試起法輪功來﹐至今也煉了四年多了。

法庭聽證﹐雙方律師互相詰問證人﹐自己方的律師目的是展示給法官己方的證據﹐被告方律師的反詰問義在想方設法地找出證人的漏洞﹐人品﹑人生經歷方面的或證詞方面的﹐讓法官不信任或不完全信任證人所說的﹐脣槍舌劍﹐機關重重。所以上庭做證﹐對很多人來說並不是一件很愉快的經歷﹐有時是很難堪的。

杰生說﹕“我提前沒有做什麼準備﹐沒有必要﹐我知道的和我所要說的﹐都是真實的﹐真象在我這邊﹐被告方律師所能問的都是《華僑時報》告訴他的那些謊言﹐還有江澤民對法輪功造的那些謠﹐我只是把準備給法官看的一些政府褒獎﹑媒體對我的報導做了一個清單﹐方便法官閱讀。”

杰生年紀雖輕﹐卻有股子不凡的平和﹑鎮定的氣質﹐我坐在旁聽席上時﹐當被告方律師甩出一個個質疑﹐我真的感到一派刀光劍影﹐似乎是一場看不見的較量。被告方律師一個接一個的問題快速而尖銳﹐杰生回答的語氣卻一直很祥和﹐有條有理。他說﹕“上庭前﹐我煉了功﹐讀了讀《轉法輪》﹐我感到我的心很平靜。”

“以柔克鋼”﹐“四兩撥千斤”是武術中的術語﹐也許可以勉強形容他的狀態吧。

在採訪中他多次說﹕“我們法輪功學員沒有什麼可隱瞞的﹐或讓我們羞愧的﹐真象在我們這邊。無論他問什麼問題﹐都是我講清真象的機會”

下面的有趣對話來自當天的法庭記錄。杰生對此很高興﹔如果中國人能讀到他的修煉體會和他對法輪功的理解﹐那太好了。他說﹕“他喜歡中華文化﹐法輪功所教導的真﹑善﹑忍是中華民族文化的最好的部份。”

被告方律師: 你是否在宗教背景下長大的﹖

杰生: 天主教

被告方律師: 好像宗教裡有這些相似的教導

杰生: 我一直覺得耶酥的教導是偉大的真理﹐讀了《轉法輪》後我更尊敬這些教導了﹐我相信耶酥是上帝的兒子﹐但我一直沒能做到在日常生活中履行他的教導﹐法輪功的教導激勵我在生活中實踐這些教導﹐我感覺耶酥很高興我學了法輪大法。

被告方律師: 你相信李老師擁有唯一的真理嗎﹖

杰生: 李老師說很多傳統宗教都是正教﹐人們可以被救度到他們的天堂裡。沒有任何矛盾。

被告方律師: 李老師聲稱他擁有全部的知識

杰生: 你在斷章取義﹐我覺得應該在全面的基礎上理解李老師的話﹐不能只找出一兩句話來評價。我理解李老師所教導我們的真﹑善﹑忍是宇宙最高的真理﹐其他正教也是講真﹑善﹑忍的。

被告方律師:你說法輪功不收錢﹖

杰生: 請再具體一點

被告方律師﹕不從法輪功會員中收錢。

杰生: 首先﹐法輪功不是組織﹐沒有會員這一說﹐就是自願修煉的人。鎮壓開始後﹐有些同修就想做點什麼﹐於是自己做傳單並印出來。很多我們做的事情﹐象網站﹐都是被法輪功感動的修煉人想讓人們知道真象﹐利用自己的技能建立了網站﹐自己付了全部費用。但法輪功是修煉﹐是真﹑善﹑忍的教導﹐象法輪功網站是修煉人建立的﹐但不是義務。很多煉功﹑學習法輪功書的人並不做這些事。再比如現在這個法律案件吧﹐參與的人都被告知可能會有一些費用的﹐給律師付錢等。但沒有什麼命令下達﹕現在有個法律案件﹐人人都得參加﹐付多少錢。就是誰能出多少就出多少﹐有的貢獻得多﹐有的少﹐基於每個人的條件不同﹐人們如果願意就選擇參加﹐出多少法律費來自他們自己的決定

被告方律師: 法輪功有沒有銀行帳號﹖

杰生: 沒有﹐法輪功沒有錢也不收錢。法輪功是煉功和自我約束的教導﹐各種活動的開展出自學員的自願﹐因為對迫害感到太傷心了。不是法輪功告訴他們要搞這些活動﹐都是出自學員自己的心。

被告方律師: 李老師靠什麼為生﹖

杰生﹕出版書籍的稿費。指責李老師斂財是不公平的﹐他把他的書放在網上﹐讓那些買不起書的人免費下載﹐很多人是在網上看書的。在書店裡可以買到法輪功的書﹐書商肯定會收取利潤的﹐但法輪功學員替別人買書時是按成本價轉給別人的。我個人認為李老師得到的太少了﹐他讓上億的人收益﹐他應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我個人理解他一點也不富有﹐就靠稿費生活。         

被告方律師:  律師問﹐公眾很感興趣媒體報導一些凶殺案﹐你是否同意轉播中國的節目(針對法輪功的)以引起加拿大公眾的注意﹖

杰生: 我覺得攻擊法輪功的材料超出了正常評價的範疇﹐都是編造的。指責法輪功引導人們做那些事(指自殺﹑殺人﹑拋棄家庭等)實際上法輪功教導人們做的正相反。就像你覺得猶太教令人不可相信﹐沒有問題﹐但你說猶太教徒殺小孩而要進行大屠殺﹐已遠遠超常了公平評價的範疇。

被告方律師﹕你是否同意﹐.在加拿大不能允許毛(指毛澤東)和斯大林﹖

杰生: 我不反對任何人說中國共產黨好或不好﹐我對此沒有評價﹐但針對法輪功學員煽動仇恨我不同意。媒體報導說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並沒有得到其他政治局常委的同意。

被告方律師: 難道你認為公眾都應該同意你對法輪功的意見嗎﹖

杰生: 每個人都有權力表達自己的看法﹐比如有人說真﹑善﹑忍是不好的﹐他們可以這樣說。但如果他說那些修真﹑善﹑忍的人吸血﹑殺人等等﹐還來威脅我們﹐帶給我們很多痛苦﹐那是不行的。如果人們尊重基本事實﹐在此基礎上有不同意見﹐沒有任何問題﹐但不能煽動仇恨。

年輕的杰生在他21歲那年做了一件很有膽識﹑勇敢的事﹐2002年2月9日﹐他和美國的一個法輪功學員一起飛去了北京﹐在北京一家賓館招開了一個新聞發佈會﹐向駐中國的西方媒體揭示“天安門自焚”的騙局﹐CBC﹑路透社﹑AP的記者都到場了﹐第二天﹐他們二人去了天安門廣場﹐象大陸法輪功學員做的那樣﹐象善良的中國人展開了兩條橫幅﹕“天安門自焚是騙局”﹑“法輪大法好”

杰生對起訴《華僑時報》誹謗案充滿信心﹐他說﹕“我相信加拿大的法律會支持正義的﹐加拿大是個多元文化的國家﹐那麼多民族生活在一起﹐我們的法律不會容忍煽動仇恨的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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