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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
【大紀元12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八日電)行政院今天決定,將多管齊下修正公民投票法中的問題,有關立法院具有公投發動權及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設置,將由行政院提出覆議。行政院將在本週三(十日)院會通過之後,經總統核可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按照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十五天內議決。
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下午召集專案會議,就是否提出公投覆議案進行討論,除行政院相關官員外,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民進黨副秘書長李應元、政策會執行長林濁水以及黨團三長等皆與會。
會後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政務委員許志雄、發言人林佳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副總召集人印垂貞、幹事長陳其邁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行政院決定就立法院的公投發動權以及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存廢,提出覆議。(//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