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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器官
【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三十一日電)五十一歲的洪女士在四年前末期肝硬化,有一位腦死男孩捐贈肝臟讓她重生,四年後她報答器官捐贈者的大愛,就是在自己腦死的時候,捐出一肝兩腎,救了三個人。
台大醫院心臟外科主任王水深指出,洪女士在一九九九年在台大醫院接受肝臟移植,手術後恢復情況良好,各項檢驗也在正常範圍內,但不幸於今年十一月初意外跌倒撞破頭,腦內大出血,送醫院急救時已呈現腦死狀態。
洪女士的丈夫主動告訴台大醫院,當初也是腦死者捐贈器官遺愛人間,妻子才能重生,既然妻子出意外卻沒法挽回生命,他相信替妻子做主捐贈器官,妻子一定很樂意,而且也是回報器官捐贈者的最好方式。
台大醫院在十一月六日當天,器官移植小組將這位女性的可用器官摘下,一肝兩腎,使得三位末期器官衰竭病患的生命得以延續,如今出院返家過年。
這起器官受贈再捐贈、生命接力的佳話,也在台灣的器官移植領域,寫下一項新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