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原香港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長李耀祺﹐因貪污挪用巨額公款﹐2003年12月29日(星期一)在海口被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據中國官方新華社說,今年68歲的李耀祺原是國營的香港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海國投有限公司董事長。1998年1月,港澳國際公司被中國有關方面接管,同時對李耀祺進行離任審計,發現截止1997年底,公司帳面虧損達12億多元港幣。9月6日,李耀祺被停職審查。1999年1月,李耀祺因涉嫌貪污罪被海南省檢察機關刑事拘留,不久被逮捕。
港澳國際公司是由中國直接管理的大型集團企業,公司全盛時期資產逾100億元人民幣。曾經被列為香港中資公司”四大家”之一。
新華社報道,李耀祺不僅個人單獨或伙同他人先後貪污人民幣6148萬多元、同時還造成港澳國際公司虧損33.2億元。1991年至1997年間,僅“贈送股票”一項,李耀祺個人的北京瑞海公司就佔有1244萬元;在賺取土地差價款犯罪過程中,李耀祺和兩名親屬非法佔有4904萬元。
李耀祺曾任中山縣委書記。上世紀80年代中任澳門南光公司副總經理﹐當時新華社澳門分社尚未設立,南光公司實際擔當了新華社澳門分社亦即今天中聯辦的角色。其後調任廣東省旅遊局長,1987年,奉派到香港組建港澳國際公司。1990年11月至1998年1月,李耀祺出任港澳國際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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