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闖紅燈被撞傷求償二百多萬 法官判賠25萬
【大紀元1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四日電)台灣台北縣一名郭姓國中女老師,於八十九年某天早上上班時,因趕時間闖紅燈,被超速的楊姓機車騎士撞傷,郭女向法院訴請機車騎士應賠償兩百六十九萬多元,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郭女為人師表還闖紅燈,過失程度比超速的機車騎士更高,判決肇事的楊姓男子只須賠償二十五萬多元。
判決書中指出,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間,一名楊姓的機車騎士以時速六十到七十公里的速度,在台北市松江路從南往北行駛,撞上闖紅燈的郭姓女老師,造成郭姓老師腰椎第二節壓迫性骨折和左腳踝骨折,無法行動達到半年,也使得郭姓老師必須提早兩年多退休。
郭姓老師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這名機車騎士付出包括醫藥、勞動能力損失、精神慰藉金在內總計新台幣兩百六十九萬多元,案經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認為雖然機車騎士騎車經過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應為這起事件負起責任,但原告為人師表還闖紅燈,因此判定原告應負六成的過失責任,因此判決撞傷人的機車騎士,只需付給郭姓老師二十五萬多元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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