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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二十日電)國防醫學院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代染SARS的詹姓中校向社會各界表達謝意,可是新聞稿中卻出現了詹姓中校的名字,有違「傳染病防治法」保護病患隱私的初衷,可能是擬稿人一時不察而發生的小烏龍。
新聞稿中提及,預防醫學所研究員詹XX中校目前病況已經穩定,除了感謝「和平醫院」專業醫療及細心照料外,更要國人的關心、鼓勵與寬容,連日來各界託寄的卡片與慰問品,產生莫大的鼓舞作用,國防部長湯(曜明)先生呼籲國人切莫苛責。
這篇新聞稿傳至衛生署公關室,引起在場人士的關切,因為「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因業務知悉傳染病病人之姓名與病歷有關資料者,對於該資料,不得無故洩露。違反第三十一條者,依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處新台幣九萬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絕大數的媒體記者尊重法律,並沒有公布詹姓中校的名字,見到國防醫學院的新聞稿,感到有點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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