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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警方拘押遭巴基斯坦驅逐四名印尼學生

【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余歌滄雅加達十九日電)印尼警方宣佈,因被指涉及恐怖活動遭巴基斯坦驅逐出境的六名印尼回教學生,經過一個星期的盤問後,其中四人被拘押,並列為觸犯反恐法的嫌犯,另二人獲釋。他們於本月十一日被巴基斯坦遣送回印尼後,即遭雅加達警方逮捕。

國家總警部發言人蘇納科昨天晚間說,上述四人其中包括恐怖組織回教祈禱團頭目韓峇里(Hambali)胞弟魯斯曼(Gun Gun Rusman Gunawan),賽福汀(MSyaefudin),阿卜都拉(Furqon Abdullah)及梭比安迪(IlhamSopiandi)四人正式列為嫌犯。

他說,警方所獲得的訊息、資料、文件及供詞顯示,這四名嫌犯曾故意作出對涉嫌恐怖活動者提供協助的行為,觸犯反恐法、刑法及移民法,若罪成將被判三年至十五年徒刑。

蘇納爾科沒有詳細說明這四人在何時何地協助恐怖份子韓巴里,但他表示,警方已掌握可以把他們列為嫌犯的初步證據。根據有關反恐的二零零三年第十五號法令規定,警方只要掌握有初步證據,即可把涉嫌恐怖主義活動者正式列為嫌犯。

出生於西爪哇省展玉縣的韓巴里,已於今年八月在泰國落網,目前仍被美國拘留,印尼正設法要求把他引渡,要他對印尼各地曾發生的爆炸案負責。

在此之前有報導說,魯斯曼曾協助其兄長韓巴里把五萬美元現款匯到印尼,巴基斯坦方面則說,被驅逐的六名印尼回教學生曾為恐怖組織蓋達和回教祈禱團招募成員。

國家總警長戴峇迪阿爾昨天表示,警方獲得情報文件顯示,魯曼斯等人涉及韓巴里所進行恐怖主義活動,因此,警方將要求法院批准把該情報資料當作偵訊的證據。

去年開始生效的反恐法其中規定,情報資料可當作偵訊恐怖主義活動嫌犯的證據,唯事先須獲得法院的同意。專為恐怖主義案被告辯護的回教律師團成員威拉宛今天指出,警方把魯斯曼正式列為嫌犯於法不符,因為法院還沒有同意把情報資料當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