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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行政法人話 教授多說不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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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申慧媛、黃以敬╱16日台北報導〕反對大學法修訂將國立大學改設行政法人,台大前教務長李嗣涔發起校內連署,已有上千名大學教授參與,昨天並舉行校內公聽會,與會人士對於行政單位有意藉由修法推動大學行政法人化過程,將大學校長遴選權收回提出強烈反彈,認為有違大學自主及校園民主,而主張國立大學應改設為「教育法人」。

另外,對於教育部研擬透過這次修改大學法,在教育部下設「高等教育審議委員會」及「學術評議委員會」,其中對前者負責審議高等教育政策及各大學教育經費預算的分配,與會代表也認為,其中學校代表僅占半數,審議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沒有限制,將很難避免政治力量的介入與操控;後者則與現行學校教評會及校務會議的功能權責混淆。

昨天主持這項公聽會的李嗣涔表示,現行研擬修法的條文,其中第二章行政法人國立大學專章,規定將國立大學行政法人化並設置董事會,因規定校外人數不低於董事的半數,並全由教育部官派,全面掌握校長的遴選與續聘等重大規定,無疑是徹底剝奪大學的自主及學術尊嚴。

李嗣涔強調,台大教授普遍認為,對於大學法行政法人化的專章,按照行政法人法草案規定,必須另定法律規範,台大主張推動符合大學教育發展及學術自主的「教育法人」,以解決大學校長的遴選、校產校地的維護等問題。台大並計畫本週六舉行對外校的大學法修訂「公聽會」,讓校外人士對這次修訂,也能表示意見,以供教育部及立法院修法參考。

教育部高教司昨日指出,校長遴選由二階段改為一階段,是為減少大學普遍擔憂的校園派系紛爭惡風,未來大學法人化後的董事會組織,將由校務會議推派的人選與校外的聲望人士共同組成,學校還是可以有決定董事人員的自主空間;且大學是否法人化將開放大學自由選擇,教育部也還是會持續補助,不會放任大學不管。

高教司強調,當初會引進校外人士參與董事會,也是希望改變以往大學營運過於「封閉」的問題,引進更多社會多元經營觀點,教育部絕不會強行介入。(//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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