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陸敬民╱台北報導〕「建築技術規則」有關 8樓以上建築物須設置 2 座安全梯的規定可望翻盤。「8樓雙梯」的法規修正案被建築界認為將增加建築物的公設比,增加購屋者的負擔,實施之後勢將使得雙併建築物因此減少,市區小基地更新改建的難度也勢必提高。
根據建商公會與業者方面透露,在與內政部長余政憲溝通後,內政部已傾向朝增設室外梯的方向來辦理。
營建署官員昨日也首度鬆口,營建署建管組長李玉生表示,此條文在發布預告時間內,任何單位或個人皆可陳述意見,營建署在收到意見後將再做決定。
建商公會全聯會秘書長吳榮波,與台北市建商公會理事長王光祥均表示,日前公會拜會余政憲部長,就 8樓雙梯一事提出建議。
公會引述消防署構想,認為將第 2 座安全梯改為室外梯將是可行方案。由於室外梯為透空樓梯,只要做好社區安全管制,不但能解決建築物公設比過高的疑慮,而且室外梯也不會有所謂的「煙囪效應」等問題,效果將優於設置雙梯。
吳榮波還提到,包括「仁愛富邦」與冠德建設公司總部等大樓,均有類似室外梯的設計可供參考。他也建議,在避免加重購屋者財務負擔的原則下,室外梯應不計入容積。
北市建築師公會法規會主委王德生則認為,純就建築物設計的角度來看,8 樓雙梯規定將對建築師造成困擾,特別是在「住三」以上用地或小面積基地部分。
他說,以台北市商業區用地為例,在600%容積率、65%建蔽率,大約可以蓋到 11 樓,若基地面積不夠大,且單層面積又沒有超過240 平方公尺,強制規定做雙梯的設計會有困難。
不過,建築師公會全聯會法規會顧問許俊美則認為,8樓雙梯對建築物設計的影響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大,建築師在規劃設計時應該能克服此問題。
他說,雙梯規定最早可追溯到民國 63年以前,當時建築法規限定凡 6樓以上建築物均須設置雙梯,以致當時許多建築物都只蓋到5 樓,現在不過是恢復原狀又放寬一些。
許俊美建議無論室內或室外梯,舉凡安全梯或梯廳等面積均應不計入容積,因為那些都是提供緊急避難用的逃生空間,並非一般居民的生活空間。(//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