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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繼子 法院判賠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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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日電)一名王姓男子多次利用共浴機會,對六歲的繼子性侵害,直到小男孩將整個過程畫在作業簿上,案件才曝光,男童母親於是向法院提起民、刑事訴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這名繼父賠償母子共一百萬元,至於刑事部分,高院則依妨害性自主罪名,判處王姓男子十五年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一名當時年僅六歲的男童從民國八十八年六月起,就遭到正在某研究所唸博士班的繼父王姓男子性侵害,王姓男子都是趁太太出門、利用與男童一起洗澡的機會,對男童進行性侵害,一旦男童抗拒,王姓男子即予毆打,還要求男童不得張揚。

直到某天,男童將遭受繼父性侵害的過程,畫在國語作業簿上交給老師,男童的母親才得知此事,憤而向王姓男子提出告訴,要求六百萬元損害賠償金;高等法院審理後,根據長庚醫院對小男孩所作的診斷證明書,認為男童在遭繼父性侵害後已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至少要十年的心理治療才能恢復,因此判決王姓男子要付出一百萬元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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