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黑老大罪案驚人, 帶出一連串枉法貪官
【大紀元11月6日訊】11月3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大連黑社會老大,綽號“虎豹”的鄒顯衛,及其骨幹成員陳德政執行了死刑。 鄒顯衛因犯故意殺人罪而被判處死刑後改死緩、在投監後買通監獄領導,將死緩改爲有期徒刑,還在高牆內住高級套間,專人伺候,召妓,乘豪華轎車隨意出入。最後竟在監獄領導的一手策劃下,神奇地“保外就醫”,並再次釀成血案,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2003年4月14至17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大連市最大、遼 寧省及全國都極少見的、情節極其惡劣的“虎豹”黑社會團夥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一併揭露出謝紅軍、汪永明、楊福玉、于景波、董吉運等一大串貪婪腐敗的司法工作人員、官員。2003年8月18日上午,瀋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被“虎豹”拖下水的遼寧省大連監獄原監獄長謝紅軍等三人。
大連“虎豹”是一起震驚中國的案件。這個將近30人的黑社會團夥以鄒顯衛爲首,于政龍、王振毅、岑全玖爲骨幹,黃治峰等人爲主要成員, 曾橫行于大連,私藏槍支彈藥、殺人越貨、敲詐勒索,還大肆賄賂監獄等司法官員做保護傘,無惡不作、血債累累。
綽號“虎豹”的鄒顯衛, 1979年9月,因持刀傷人被勞教兩年;1983年4月,又因流氓罪被當時的大連市金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出獄後的鄒顯衛以開辦了一家名爲“一步天”的歌舞廳起家, 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裏,擁有了上千萬的資産。早在“一步天”歌舞廳開張伊始,鄒顯衛就將一大批流氓地痞網羅到他的麾下,爲他充當打手,日久天長,他手下的“人馬”越聚越多,一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流氓團夥就此形成,在大連、金州、開發區的黑道上佔據了一席之地。
1992年10月19日,鄒顯衛在犯下命案後逃亡國外,一年後又偷偷潛回大連,1994年3月,被警方抓獲。
1995年4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判處鄒顯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爲了能讓鄒顯衛活命,他的餘黨四處活動,買通了某些官員爲鄒說話,由此改判鄒顯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虎豹”鄒顯衛在地獄的門口把命揀了回來。
按照終審判決的要求,鄒顯衛應立即押往遼寧省瓦房店監獄服刑。但當時鄒因結核病正在大連監獄醫院住院,沒有立即到瓦房店服刑。爲留在當地,鄒通過關係和大連監獄獄政處副處長楊福玉接上了頭, 並由楊牽線接觸監獄長謝紅軍, 以酒宴和5000元人民幣對其進行賄賂。 96年4月3日,鄒顯衛如願以償地轉到了大連監獄。入大連監獄的次日,鄒顯衛和其妻子,在大連一著名的大酒店擺下答謝宴,專門宴請楊福玉和監獄長謝紅軍。在美味、酒精和金錢的駕馭驅使下,監獄長謝紅軍忘記了自己的身份,與鄒顯衛這個階下囚兄弟相稱,觥籌交錯。
不久,楊福玉要求鄒顯衛幫助解決謝紅軍的住房。鄒立刻通過朋友找到了一處離大連監獄不遠的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裝樓房,送給謝紅軍。
從此以後,謝紅軍在“知恩圖報”中對鄒顯衛在大連監獄圖謀得到特別關照的欲求,一一給予滿足。1996年秋天,大連監獄成立了一個公司,謝紅軍竟然任命鄒顯衛爲勞改基建委員會主任,主管公司的業務。鄒顯衛利用他在社會上經商多年、結交甚廣的優勢,僅僅用電話聯繫就在獄中爲大連監獄攬到了不少活兒,通過鄒顯衛攬工程,遼寧省大連監獄不但創收上百萬元。而鄒顯衛因此在遼寧省大連監獄期間過上了“皇帝”般的生活,監獄把他安排在遠離普通牢房的單間裏,房間裏有冰箱、彩電、電話等生活用品,兩個犯人充當勤雜人員爲其服務,隨叫隨到。很少參加勞動改造的鄒顯衛還擔任勞改積極分子委員會主任,動不動就對其他犯人打罵。
對於如此“有能力”、如此“特殊”、如此“風流倜儻”的犯人,大連監獄內一位女獄警甚至不顧自己是執法人員, 是有夫之婦、已爲人母,荒唐地投懷送抱,成了鄒召之即來的鐵杆情婦。而大連監獄對付大牆外的監督檢查的手段是:遇有檢察院、司法局、政法委和人大等部門要來人時,獄警會立即給鄒顯衛報信,並將鄒馬上安排到普通牢房裏,對上彙報一切正常。就這樣,鄒顯衛在大連監獄內外逍遙了幾年有餘。
1997年中國新年前,鄒顯衛給了大連監獄長謝紅軍10萬元壓歲錢。謝紅軍照收不誤,還拍胸脯、說他十分領情,以後有事可以直接找他! 同年7月,鄒顯衛向監獄長謝紅軍提出減刑要求。謝紅軍找來副監獄長汪永明、獄政處副處長楊福玉和主管鄒顯衛的大隊長於景波等人開會研究如何幫鄒顯衛減刑。指使于景波僞造了齊備的服刑表現考核、立功表現等材料。其中一份立功表現的材料編造了1997年5月5日鄒顯衛在獄中奮不顧身,帶領犯人奮力撲滅大火,避免了重大損失等等謊言。 立功表現材料還稱:由於表現突出,該犯1996年被表揚三次,記功一次,年底被評爲改造積極分子。1997年被表揚兩次,記功兩次,記大功兩次……
1997年11月,謝紅軍派人將編造好的鄒顯衛減刑申報材料送呈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在謝紅軍的極力“推薦”下及與某些官員疏通後,鄒顯衛不僅如願地於1997年12月10日被批准由死緩減刑爲服刑17年,還因他的“立功表現”被評爲遼寧省勞改積極分子。
作爲對謝紅軍“救命之恩”的回報,1998年中國新年前,鄒顯衛在監獄外、大連市內一著名酒店設宴款待謝紅軍,並在席間將裝有10萬元人民幣的兩個紙袋塞給謝紅軍。
此後,鄒顯衛走出監獄的次數更加頻繁,但謝紅軍對鄒在社會上胡作非爲之事不管不問,聽之任之,只要鄒向自己交上可觀的“保護費”,謝就任憑鄒肆意妄爲。1999年中國新年前,謝紅軍給在獄外的鄒打電話,以暗示方式索取“保護費”。鄒顯衛約謝紅軍到大連開發區的一家星級酒店,二人酒酣耳熱之時,鄒拱手奉上兩紙袋共計人民幣15萬元的“貢銀”,謝紅軍照單全收。时隔不久,謝紅軍又授意大連監獄有關人爲鄒編造爭取考核加分的材料,給鄒申報省勞改積極分子。遼寧省監獄管理局認可了鄒的考核材料,批准鄒爲省勞改積極分子。之後,鄒顯衛又獲得減刑1年零11個月的“獎賞”,服刑時間又從17年減到15年。 步步得逞的鄒顯衛並不滿足, 向監獄長謝紅軍進一步提出了保外就醫的要求。謝紅軍對鄒的如此過分、苛刻的要求不但不拒絕,還召集汪永明、楊福玉、于景波商量,如何才能使鄒的願望得償。最後幾人達成一致,爲其編造假病情。
1999年10月,謝紅軍等人買通遼寧省某精神病醫院的醫生,以其他病人的病史資料假造了“鄒顯衛患有腦腫瘤”的病情, 由副監獄長汪永明親自到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爲“虎豹”鄒顯衛申報保外就醫,把假證明材料送呈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同時, 謝紅軍指示鄒顯衛以2萬元買通了南關嶺檢察院的檢察長董吉運。 2000年3月21日,鄒顯衛獲准出監“保外就醫”。出獄後, 在2000年4月7日,鄒顯衛再次犯下血案, 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之後改名換姓躲藏起來, 2001年初被公安機關逮捕歸案。
2001年3月, 在“虎豹”鄒顯衛涉嫌組織黑社會團夥等罪名的案件審理過程中,謝紅軍、汪永明、楊福玉、于景波、董吉運等一大串貪婪腐敗的司法工作人員贪赃枉法的罪行暴露出来。經調查, 從1998年到2000年,鄒顯衛送給監獄長謝紅軍人民幣共計54萬元。汪永明和于景波也各有1萬元的紅包入賬。2003年8月18日上午,在瀋陽市中級法院對謝紅軍等三人開庭審理的法庭上,原遼寧省大連監獄監獄長謝紅軍、副監獄長汪永明、四監區監區長于景波站在了被告席上,本來是管理罪犯的執法人員,如今卻成了貪贓枉法的罪犯。
據悉,檢察機關共控訴謝紅軍5項罪名:徇私舞弊減刑、暫予監外執行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受賄罪、行賄罪和挪用公款罪。檢察機關還控訴汪永明犯徇私舞弊減刑、暫予監外執行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受賄罪;控訴于景波犯徇私舞弊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受賄罪和貪污罪。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