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6日訊】
一、《反腐鬥士慘遭殺害
——追問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首發於《議報》;
二、《關注「6·16命案」 維護公民權利》,首發於《北京之春》;
三、《呼籲「6·16命案」迅速立案》,首發於《新世紀》。
反腐鬥士慘遭殺害 ——追問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
2003年4月22日~7月1日。歷經70天的調查採訪,有感於此案迄今380天竟尚未立案的荒謬,有感於此案與中國著名電視劇《黑洞》的何其相似,特寫成此文。
■背景
本案發生在2002年6月16日,被害人即為被萬名職工廣泛認可的「反腐鬥士」劉駿。劉駿系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人(李尚平同鄉),1958年出生於一個革命軍人的家庭,其父劉長富是一位於抗戰後期參加革命的南下幹部,其母肖雪芳也參加過抗美援朝,他們共有五個子女,劉駿是老三,劉駿下面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上面有兩個姐姐,兩個姐姐後來參軍入伍,之後劉駿的大姐轉業成為一名醫生,二姐於廣州參加工作。
劉駿小時候是湖南省體操運動員,18歲成為中共黨員,當過紅星林廠知青隊隊長,之後當工人、做銷售、到上海瞭解領導層操作股市和打官司,死前曾是湖南華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即下文所說的「益麻廠」、「麻紡廠」)的一名職工、該廠足球隊的隊長。此人為人耿直、仗義,好打抱不平,在當地有很好的口碑,拿劉駿大姐的話來說:「他是個即使身上只有1000塊也要拿出500塊幫人的那種。」劉駿的妻子李子萍,為人厚道、誠懇,有一個長得非常漂亮的剛滿十八歲的女兒劉妠妠,妠妠目前正在家中等待上大學。可是2002年6月16日這一天改變了這一切,案發地點就在湖南益陽赫山區益鑫泰路派出所。
這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派出所呢?拿當地職工的話來說:「它實際上就是個別領導的打手!」拿劉長富的話來說:「它是益陽市公安局的編制,由益鑫泰公司發放雙份工資、獎金的特別機構。該派出所是湖南省為益鑫泰公司特批的『專政』機關。」於是我們必須先來仔細看看這個被劉長富控告為本案主謀的人:胡資生。
胡資生,1961年生,湖南華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即本文所說的益麻廠廠長),第三屆「中國優秀青年科技創業獎」獲得者,第九屆「湖南省優秀企業經營者」,國家服裝質量顧問委員會常委,中國服裝協會常務理事,湖南大學兼職教授、研究生導師,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十大傑出青年」。
但劉長富於2002年9月在《一位革命老人的血淚控訴》中對他的描述卻是另一番景象:「胡資生用各種手段將益麻廠搞上市,掛出了『湖南華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牌子,手上擁有了6.7億元股民的錢及5個億元國有資產。這幾年以金錢和股票開路,從益陽到湖南甚至到北京編織『關係網』。在獲取了『全國人大代表』(無基層選舉,內部框定的方式產生)的光環後,更是為所欲為。他深知權利和金錢缺一不可,用種種手段向政界滲透,權欲極度膨脹。他把自已的親信安插在廠裡的要害部門。他不擇手段,打擊異已,將國有企業變成了他的『私人作坊』。現在『益鑫泰』及附屬公司實際上已被胡資生掏空。工人們生活在貧困線上,度日如年。卻又在胡資生的高壓政策下敢怒不敢言。尤其在地方政府個別人的保護下,胡資生在益陽是個呼風喚雨的人物,已把益鑫泰變成了『胡資生王國』。」
而劉駿則是敢於直接向廠長胡資生鬥爭的為數不多的共產黨員,在多年投訴無門情況下,他乾脆放棄工作,全心投入調查胡資生的問題。2002年,劉駿頻繁與一政法報社的通訊員接觸後,胡資生唯恐經濟問題敗露,於是在廠裡四處放風:「誰要再與記者接觸就整死誰!」「要抓幾個舉報人!」據瞭解,2001年2月,劉駿曾向省市有關部門檢舉揭發胡資生的經濟問題;同年3月,劉駿又向中紀委發出了檢舉信,其中涉及到胡資生以及胡資生父親的一些經濟問題。這裡提到了胡資生的父親,其實這當中還不僅涉及到經濟問題,而且還涉及到歷史恩怨。胡資生父親在文革期間是「造反派」,有3條人命與他關係重大,文革之後,到80年代,劉駿的父親劉長富於清查小組中就事,把胡資生父親的材料遞交了上去。這些歷史背景與現實衝突醞釀出了劉駿之死。
■劉駿之死
2002年6月15日傍晚,劉駿在其岳父家吃晚飯。這時,益鑫泰路派出所兩個干警找到他,拿出一張傳喚證,要劉駿晚上8點到派出所去一趟。劉駿及其家人感到十分意外:劉駿並沒有犯法,為什麼要進行傳喚?他們質問干警,干警卻不肯回答,並要求劉駿在傳喚證上簽字,劉駿拒簽,干警於是把傳喚證放在桌上離去。
派出所的傳喚在劉家引起軒然大波,劉家分析來分析去,找不出有什麼事需要到派出所去的。如果硬說有事,那也是一件已經了結了的事情。即,兩年前,益鑫泰公司為籌建老年服務社,缺乏啟動資金,在劉駿手裡借了13000元。後來老年服務社垮了,無錢還給劉駿,在2000年就將老年服務社幾間房子以年租金5000年的價格給劉駿使用,作為還債。劉駿拿著這些房子沒用,以年租金4000元的價格轉租給了一個姓項的木工,並簽訂合同,誰違規誰承擔違約責任。2002年益鑫泰公司在靠貸款發工資的情況下突然要建一個什麼休閒廣場(形象工程),要拆除老年服務社抵債的幾間房子。項木工認為是劉駿違約了,要他賠償2000元的違約金。劉駿說這是廠裡的決定,本人沒違約,要找只能找廠裡去。後來劉駿還是給了這個木工2000元,此事自行解決,並未找廠裡的麻煩。誰知這是廠長胡資生為激惹劉駿鬧事設的套,劉駿沒有上鉤。
劉駿不想去派出所,但後來一想沒做錯任何事,去就去,有什麼了不起。6月15日晚8點,劉駿在妻子李子萍的陪同下,去了僅離家200米之遙的派出所。詢問劉駿是在派出所的會議室進行的,不放心的李子萍則坐在隔壁一間房裡等著。詢問到晚上11點30分左右才結束。完了,派出所竟又給劉駿一張傳喚證,要他16日上午9點再來派出所。
16日早晨,劉駿來到父親家,將兩張傳喚證複印件交給家人。臨別時他對父親說:「胡資生要整我。」劉長富感到特別震驚,說:「你又沒幹壞事,整你什麼?你去,我等下就來。」劉駿於是再度來到派出所。
上午9點多鐘,不放心的劉長富趕到派出所,問所長勞益穗:「今天這個傳喚證你是怎樣簽下來的?」勞益穗說:「這是市政法委下達通知給朝陽公安分局,朝陽分局再通知派出所的。」劉長富又問:「市政法委怎麼知道麻紡廠有一個劉駿?他的知名度有這樣大嗎?肯定有人向市政法委匯報了。」勞益穗忙說此事不好講,並叫劉長富去看看對面會議室裡的劉駿。劉長富於是來到會議室,兒子很平靜地坐在裡面,還與他打了招呼。劉長富感到特別疑惑的是,裡面竟還坐著麻紡廠黨委第一副書記王健生和紀委書記劉才保。劉長富問他們:「星期天你們兩個在這裡幹啥?」他們說有點事。劉長富看他們談的氣氛很輕鬆,也沒在意就回家了。
中午12點,李子萍給丈夫劉駿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回家吃飯,劉駿說派出所的人已不讓他回家吃飯了,在所裡吃。僅過幾分鐘,劉駿打來電話,叫李子萍到派出所來一趟。李子萍急匆匆地趕到派出所,發現王健生、劉才保、廠保衛處長汪德華、保衛處工作人員鐘浩及派出所的盧小健在所長辦公室打牌。劉駿一人在另一間辦公室。劉駿對妻子說:「他們要拘留我幾天,胡資生要整我。你把手機和房門鑰匙拿回去,拘留所不准帶這些東西。」
12點30分左右,李子萍從派出所回來找到公公劉長富。劉長富立即給王健生打電話:「王書記,聽說劉駿要被拘留,這是怎麼回事?這事你要處理好呀!」王健生馬上說:「劉老你放心,我去做工作。」劉長富說:「那我等著你的電話。」幾個小時過去了,劉長富在家裡等著王健生的電話。王健生卻始終沒有來電。
下午3點左右,有人(不是派出所的人)給劉長富來電:「劉駿在派出所出事了!」75歲高齡的劉長富聽到這個消息如五雷轟頂,立即趕到派出所,找勞益穗要人。勞益穗慌忙說:「這是胡資生的指令,我也頂不住。」說完就溜走了。劉長富不知道他兒子在何方,心如刀絞,亂了方寸。此時派出所現場人員一個不剩。這個時候,劉駿的岳父也來到了派出所,他從所長辦公室窗戶向外看,大聲叫道:「劉駿就在派出所樓下!」這時,劉長富才知道——自已的兒子死了。
■到底是怎麼死的?
2002年7月4日,國家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人陳憶九、劉寧國對劉駿的死因進了法醫鑒定。7月17日,鑒定中心鑒定書上的結論是:「劉駿系高墜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在這份鑒定書上,案情摘要是這樣寫的:「2002年6月16日上午9時許,劉駿因『語言』威脅他人而被益陽市益鑫路派出所傳喚問話。中午12時半左右,死者(劉駿)與看管一起吃晚飯後,(看管)要求死者到隔壁辦公室休息,死者剛進辦公室就小跑(並)一個縱步從窗戶上墜樓而死。死亡時間是下午13時35分。」
對此,一些專家及家屬提出了強烈的質疑——
益鑫泰路派出所繫一棟簡易的兩層樓建築,從二樓窗戶到地面不過4米,何為「高墜」死亡?專家們認為,從六樓以下墜樓者,一般不可能死亡,憑劉駿的運動員的體格從4米高的窗台跳下,一定是腳先著地,而非腦袋直撞地面,這種高度頂多只能將他摔傷。而且就在劉駿出事的前半個月,益陽麻紡廠一個女工因失戀從4樓墜下卻沒有出現生命危險。劉駿呢,不但死了,而且頭顱是多處重力點,頸椎嚴重向顱內突入4cm,這要有多大的外力促成?劉駿的身體重量及樓高不可能產生這麼嚴重。這是其一。
案情摘要說中午12時半左右,看管叫劉駿到隔壁休息。死者剛進辦公室就小跑一個縱步從窗戶上墜樓而死,死亡時間是下午13時35分。從這文字裡可以看出,看管是寸步不離劉駿的。當劉駿「小跑時」,看管在一旁袖手旁觀?況且,派出所的推拉窗戶很窄,人幾乎要側身鑽過窗口才能往下跳,何況劉駿還被銬住。看管是有時間去抓住劉駿的。看管沒去阻止,只有一個理由成立就是他不在現場。如果看管不在現場,那又是誰看見劉駿足以縱步的姿態跳下去的?這是其二。
從2樓縱步跳樓,墜地時間極短,應是四肢先落地。讓人感到奇怪的事,沒有任何關於腳肢損傷情況的鑒定,上肢也僅是輕微傷。致命傷在頭部。據家屬反映,他們仔細看過劉駿的遺體,面部多處有被人擊打過的傷痕,頭部有多處嚴重創傷,難道一次墜樓會產生多處重度著力點?這是三。
另外,目擊證人謝鐵輝還親眼看到胡資生坐陣指揮,將劉駿的遺體從派出所二樓扔出,他的證詞在2003年3月7日已提交給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法紀廳。此外,多名目擊證人也證明,劉駿被害後橫屍於派出所樓下時,雙手仍被手銬銬住,而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2002年益02號)中卻寫道:「劉駿一個縱步跳上窗戶,左手扶住其窗戶邊,側身跳出窗外。」倘若果真如此,那麼,窗戶邊也一定留有劉駿的指紋,而檢察機關至今未敢宣佈在該窗戶上提取的指紋屬於劉駿。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在「6·16命案」發生了一周之後,出事的窗子居然被整個卸去,派出所的窗子已被塗上了厚厚的油漆,相鄰的窗戶也都上了油漆。
至於那些目擊證人,更是被威脅利誘,乃至躲躲藏藏以防不測,比如老職工、原益鑫泰公司動力車間主任、共產黨員吳舜虞就說:「我平時與劉駿關係比較密切,知道劉駿的一些情況,廠裡於是對我實行嚴加看管政策。8月15日,我的家門口突然坐著4個人,晝夜守著,24小時看管,由廠裡經濟民警隊長帶隊。我出門隨便走到哪裡,他們寸步不離的跟著。我去水庫釣魚,他們也跟了去,當犯人一樣看待。我問隊長為什麼要這樣,他說:『胡資生對他講了,如果吳要上北京去,你就跟著去,一切費用都由我負責。』這種非法監視進行了近一個星期。」
■更野蠻的行為:強行火化劉駿屍體
法醫鑒定結果出來後,劉駿家人認為:政法部門對劉的死因為什麼沒有詳細的調查結論?對負有責任的益鑫泰路派出所犯罪嫌疑人為什麼沒有任何處理意見?屍檢報告結論與體征嚴重不符,劉駿死得很冤,死得很奇!劉駿的遺體還不能火化。
當家屬將對屍檢報告的質疑以書面形式提出後,益陽政法委把火化劉駿遺體作為重要議事日程,堅決要求從速火化劉駿遺體。8月13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向劉駿父親發出了第一個不立案通知書。通知上書:「你控告崔新生、勞益穗等人玩忽職守一案,經本院審查認為,益鑫泰路派出所辦案人員在傳喚調查劉駿過程中,無瀆職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家屬甚感奇怪,我們告的是謀殺,而不是玩忽職守,但赫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劉家的質疑不予理睬。
8月26日,強制火化被害人劉駿的行動在市政法委、市檢察院、市朝陽區公安分局的操縱下開始了。殯儀館大門突然緊閉,百名警察如臨大敵包圍了殯儀館。當天死者家屬只有少數死者家屬在益陽,家屬想看一眼劉駿的請求遭到粗暴的拒絕。這時,朝陽公安分局將劉長富挾持軟禁到殯儀館會議室,而下面的火化行動已經開始,劉長富一聲痛苦的大喊:「我的兒子……」遂向樓下撲去。劉長富立刻被兩個穿便衣的漢子死死按住,動彈不得,其手臂因此被嚴重扭傷;劉駿的岳父也被打傷,在掙扎時突發心臟病住院搶救。
死者家屬最終沒有見到劉駿的遺體就被強行火化了。現場百姓大喊:「你們這是犯法!」不料益陽公安分局朝陽分局龔建華卻說道:「別以為中國現在是講法治,還是人治社會!」隨後,政法部門幾位「領導」坐著車,嘻皮笑臉揚長而去。
■血淚控訴
2002年9月劉長富向社會各界人士發起《一位革命老人的血淚控訴》一文,文章最後寫道:「懇請有正義感的人民群眾、律師、記者、政法幹部,關注這起湖南益陽2002年『6.16命案』,關注這起對舉報人殺人滅口、滅屍,對老革命軍人毆打和欺壓的典型黑案!」但效果堪憂。
2003年1月24日,又有一篇《關於對湖南益陽「益鑫泰」公司負責人胡資生為掩蓋經濟腐敗問題夥同益陽市公安局益鑫泰派出所故意殺害劉駿一案的控告》產生,文章提供了屍檢報告重點摘要、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書、劉駿屍體照片及現場派出所樓房照片、目擊證人謝鐵輝證言錄音(光盤)、赫山區檢察院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證人證言五份、派出所傳喚證二份、劉駿舉報胡資生經濟腐敗問題的舉報材料等重要證據。
2003年2月,劉長富、肖雪芳與另兩名退休老幹部李誠、薜春芳聯名發起《控告湖南益陽市「益鑫泰」上市公司負責人胡資生指使他人在該公司派出所致舉報人劉駿慘死罪行》一文,文章指出:「案發後犯罪疑人胡資生還揚言:『哪怕我把證據交到劉長富手上,他們也休想立案查我。』」「益陽市極力掩蓋和偽造事實,製造了一起血腥大冤案!製造了劉駿『自殺』的謊言。事實證明如果繼續依靠、委託益陽市地方部門和與犯案嫌疑人有利益關係的部門調查處理此案,無異於與虎謀皮,其實是自欺欺人而已。」
2003年4月,一大批抗戰老幹部、解放戰爭老幹部和抗美援朝老幹部再次聯名發起《控告全國人大代表胡資生將舉報人劉駿殘殺的犯罪事實》一文,文章懇求道:「1、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安部派專案組調查直接兇手和幕後指揮者,依法追究殺人滅口者的刑事責任,查明受害人死亡的真正原因;2、查明益陽市檢察院個別人對此案的瀆職和違法行為;3、請求全國人大核查胡資生『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和它產生的合法性;4、請求中紀委調查胡資生及父親胡紹雲、大哥胡躍輝等人一系列嚴重經濟問題的罪行。」
但迄今為止此案仍舊沒有立,劉家請的律師也不能直接參與事務,但幾萬元律師費已交。大家都在等著最重要的兩個字:「立案」。可是,到底要等多久呢? ■採訪過程中劉駿家屬的留言
4月24日下午3點。劉駿的二姐:「現在李子萍啊,生活都成問題。劉駿死了之後她受到的打擊太大了,我爸也叫她找工作,就算是在廠裡面借錢也要維持生活。以前很多人都問:『為什麼老是你們幫忙?劉駿的妻子呢?她為什麼不出面?』其實我們就是擔心啊,擔心她被公安局、派出所這些人給問傻了,她也太厚道了。妠妠就不一樣,她的性格像她父親,很堅強,她經歷了這種種過程,我們都覺得她突然長大了。現在我父母在幫她們,我父母有退休工資,他們幾個人就住在一起,妠妠的學費我們也在幫,但總體來說,生活都很緊張。」
5月15日下午6點。劉駿的父親劉長富:「你放心,我會做好我兒媳婦的思想工作的。劉駿啊,我辛辛苦苦把他栽培起來,現在他就這麼死不瞑目地走了,我這個幹了一輩子革命工作的老頭子啊,想起來就掉淚,這地方太黑。但是我到李三保(李尚平的父親)家裡去過了,我覺得我們都有希望,不管這條路有多麼艱難,我們都不會放棄。我相信,只要稍微有點正義感的人都會關注這個案子,我們全家都歡迎大家到益陽來瞭解這個事情。」
5月16日下午7點。劉駿的二姐:「我爸怎麼能不激動呢?他千盼萬盼總算盼到你們這樣的人了!我覺得吧,正義從長時間來看,它是必將戰勝邪惡的!我們絕不放棄!」
6月16日下午5點。劉駿的父親劉長富:「昨天我又碰到胡資生了,又扯了點皮。我說過要告倒他的,這個人在這裡稱王稱霸實在太厲害了。北京方面我們有辦法。」
7月1日下午3點。劉駿的大姐:「這380天以來,我們什麼臉色都看過了,什麼委屈都受過了,但是我仍然覺得有希望。實際上這個案子的本身並不複雜,但是由於地方保護勢力太大,以至於產生了那麼多荒謬絕倫的事情,不說別的吧,即便是一個犯人死在派出所也要立案啊,但到了這裡卻成了這個樣!連中央都說了,益陽是個命案高發區,為什麼?權大於法!」 關注「6·16命案」 維護公民權利作者:楊銀波楊銀波按/朋友們,2002年6月16日,被益興泰公司萬名職工所公認的「反腐鬥士」劉駿(李尚平同鄉)慘死在派出所。2003年6月10日上午,打開電腦,一年來媒體遲遲不敢爆光的「6.16命案」經我反覆調查寫成的文章《痛惜劉駿之死──全面質疑「6.16命案」》載於著名雜誌《北京之春》2003年6月號,這是關於「6.16命案」被傳統媒體公開發表的第一篇文章。6月10日下午5點半,劉駿二姐及其父親三次來電,痛哭大喊:「劉駿死得冤啊!我們劉家現在是家破人亡,而擁有11.7億的主謀胡資生到現在都還逍遙法外,把有一萬多名職工的益興泰公司搞得亂七八糟,把我們劉家整得只有靠我和劉駿的媽媽的退休工資來勉強過生活,現在妠妠(劉駿的女兒)的高考就要結束了,她上大學的學費我們都沒辦法。胡資生啊,害得我們一家好慘!」
在此,我謹以一個介入此案的調查者身份向社會各界人士呼籲:希望大家能站在法律與道義的立場上呼籲「6.16命案」立案,重點觀察近乎「西西里化」的湖南省益陽市,並以力所能及的實際行動援助經濟窘迫的劉駿一家。
痛惜劉駿之死──全面質疑「6.16命案」
近段時間一直在調查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的「6.16命案」,死者的父親、75歲高齡的劉長富數次來電談及比原有調查內容更為深入的內幕,其他幾位家屬也在向我不斷提供更多詳情。對比原有的調查,我驟然意識到「6.16命案」竟是如此具體而複雜。於是在原有基礎之上,更進一層,寫成這篇《痛惜劉駿之死──全面質疑「6.16命案」》。
■「6.16命案」 概述
死者劉駿,死時44歲,小時候是湖南省體操運動員,死前為益興泰公司員工、該廠足球隊隊長,歷年來屢次檢舉該廠廠長胡資生的經濟腐敗。2002年6月15日晚,劉駿被益鑫泰路派出所首次傳喚,劉駿去後,到晚上11點30分左右劉駿又收到一張傳喚證。6月16日早上劉駿前去。下午3點左右,劉駿父親劉長富從益興泰公司一名員工打來的電話中得知兒子慘死於派出所,而屍體就在派出所樓下。7月17日國家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對死者的鑒定結果為:「劉駿系高墜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死者剛進辦公室就小跑(並)一個縱步從窗戶上墜樓而死。死亡時間是下午13時35分」。益陽市赫山區檢察院將其描述為「劉一個縱步跳上窗台,左手扶住其窗戶邊,側身跳出窗外,墜樓著地」。其後,一些專家及劉駿家屬對以上描述大為質疑。劉駿家屬將質疑以書面形式提交後,8月13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向劉駿父親劉長富發出了第一個不立案通知書。8月26日,在益陽市政法委、市檢察院、市朝陽區公安分局的操縱下劉駿屍體被強行火化,火化期間,劉長富被挾持軟禁,劉駿岳父被打傷致心臟病突發住院。在死者家屬及朋友數次奔走呼告之後,效果堪憂,蓋因胡資生勢力太大,關係網密織。迄今為止,此案依舊未立,益興泰公司萬名員工可謂民憤滔天。
■本案利害關係
胡資生,湖南華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廠長,全國人大代表,手上擁有6.7億元股民的錢及5億元國有資產,在整個益陽聲名顯赫。勞益穗,益陽市朝陽公安分局益鑫泰路派出所所長,同時又是益鑫泰公司保衛處處長、紀檢委員。鄧惜春,湖南益陽市朝陽公安分局局長。
這個公安分局和公安分局益鑫泰路派出所跟益興泰公司到底是什麼關係呢?劉長富毫不留情地說:「該所(益鑫泰路派出所)的工資待遇及費用全由益鑫泰供給,益鑫泰公司每年還向公安局撥款10萬。(這)是胡資生向上『活動』來的、違反公安機構條例規定的機構,是胡資生個人可以指揮的『御用工具』。」對兒子慘死的地方──益鑫泰路派出所,劉長富還說:「劉駿剛死,圍觀的群眾就說,『這肯定又是胡資生干的,將屍體抬到他家去!』他們還砸了公司的小汽車。他們為什麼要砸公司的小汽車?因為他們太瞭解胡資生了,太瞭解這個派出所了!這個所隨意抓工人,僅半年就造成兩人死亡,但最後又總是無人過問。──誰敢過問?我的兒子劉駿。」
據劉長富在清理兒子遺物的過程中發現:從2001年開始,劉駿就向中紀委、全國人大、證監委、湖南省和益陽市三級黨政部門發出過對廠長胡資生的檢舉信和材料;同時也向益興泰公司上級單位的徐春生總經理寫信舉報過胡資生的問題。劉駿是該廠敢於直接向廠長胡資生「挑戰」的為數極少的人,甚至為了指控胡資生的腐敗行為,劉駿甘願失去工作。現在益興泰公司的許多員工都知道,劉駿在兩年前就為檢舉廠長胡資生及其他領導的腐敗事實做過大量的調查取證檢舉工作;原公司保衛處領導張宇澄也證實,就在劉駿慘死的前三天,劉駿還曾托他上交一份舉報胡資生的材料。
對這些,胡資生的反應很快。2002年,當劉駿頻繁與某政法報通訊員胡再華接觸後,胡再華於2002年5月11日寫了一份材料。廠長胡資生和副廠長邱善湘得知後,迅速在不同場合放風:「誰要再與記者接觸就整死誰!」「要抓幾個舉報人!」2002年6月16日案發當天,目擊證人謝鐵輝也聽到胡資生在派出所二樓大喊:「要剎住這股風!」6月16日下午3點左右,當劉長富趕到派出所質問所長勞益惠時,勞益惠慌忙說:「這是胡資生的指令,我也頂不住。」案發後胡資生也曾揚言:「哪怕我把證據交到劉長富手上,他們也休想立案查我!」
而被害人劉駿生前也曾料到過悲劇的發生。在2001年給中紀委的信中,劉駿就感到過生命的危險;在2002年6月16日早上去派出所接受第二次問話前,劉駿還對父親說:「爸爸,胡資生要整我!」6月16日中午12點左右,劉駿在派出所也對妻子說過:「他們要拘留我幾天,胡資生要整我。」
■全面質疑
1、2002年6月15日晚6點,益鑫泰路派出所第一次傳喚劉駿,其傳喚理由是「在經濟糾紛中以『語言』威脅廠長」(案發後的解釋),傳喚直至深夜11時30分才結束。當即,劉駿又接到了派出所所長勞益惠簽發的第二張傳喚證,理由是讓劉駿第二天將租房合同拿去。對此,我不禁要問,送一份合同還需要發一張傳喚證嗎?劉駿家離派出所不過200米左右,當時派出所裡劉駿的妻子李子萍也在另一間房裡,難道不能讓李子萍馬上回家去拿租房合同?另外,劉駿不屬執法對象,公安無權24小時內兩次傳喚並非法拘留公民。難道派出所連這點也不知道?
2、案發後一周左右,出事第一現場、第二現場被派出所用「職業」手段進行破壞,出事的窗子居然被整個卸去,其他的窗子也被塗上了厚厚的油漆,相鄰的窗戶也都上了油漆。請問,如此重大的人命案,出事現場是要嚴加封鎖的,可益陽政法部門為什麼不這樣做?
3、劉駿的死亡時間據鑒定結果說是「下午13時35分」,而死者父親劉長富是「下午3點」才從一職工口中得知兒子的死訊,這個死訊並不是由派出所告之。當劉長富趕到派出所時,竟然還看不到一個派出所的干警!這個派出所如此玩忽職守,難道不值得深究?
4、下面是2002年7月17日國家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人陳憶九、劉寧國提供的《屍檢報告》摘要:
1頭部:全顱崩裂性粉碎性骨折。顱骨頭部多發性粉碎性骨折。以頭頂及顱底枕骨大孔為甚。左顳左額頂粉碎性凹陷性骨折直至左眼眶骨折,左眼掉入顱腔,左額顳部有一深度裂創裂開(數公分),左頂部5X2.3公分頭皮血腫。左腦組織嚴重破碎。2頂部:全顱崩裂性粉碎性骨折,以頂部破碎最為嚴重,骨折線向雙側顳部及枕部放射性延伸。頂部自左向右斜形裂創(傷口),頂部正中稍偏左有13X4.5公分頭皮擦傷,伴帽狀鍵膜出血,前端2公分頭皮挫裂傷口,周圍頭皮血腫。3枕部:左右枕部各有2公分挫擦傷;左枕部13X8公分腱膜下血腫。4右顳:右顳部10X7公分頭皮及帽狀健膜下出血。額部:右前額有泥沙。5顱底部:顱底廣泛性粉碎性骨折,寰枕關節破裂,頸椎向顱內突入5公分,後頸上部12X5公分肌肉出血。胸鎖乳突肌有9公分出血。6眼部:左內□下圓形裂創(傷口),左眼眶骨折凹陷。右眉弓內下側有明顯3公分長擦挫傷及血痂,是梳狀表皮剝脫(血痂已剝脫)。7面部:雙面部皮膚青紫。8鼻部:鼻背中部皮膚擦傷。9上肢雙手指甲床發紺:左腕,左腕尺內側(尺小頭下方,與手掌相接凹處)2.2X0.9公分整塊表皮剝脫,呈現彎痕狀;左小指掌指關節外側表皮剝脫;左小指尺側遠端指尖關節處表皮剝脫;左臂,左前臂中段尺側圓形表皮剝脫,有出血點;右腕,右手腕尺側4X9公分散在性條狀,擦挫傷痕;表皮向遠端翻轉。右手腕掌4X13公分青紫;橈骨下端骨折?手指側有多處扣破傷痕;腕及手背明顯紅斑和青紫;右臂,右肘關節下方伸側6X1.7公分皮膚擦挫傷,表皮向遠端翻轉,右手背、掌、橈骨均有青紫。十腹胸:腹部,胃內胃粘膜未見潰瘍、出血、穿孔。胃內容物為血性(液體)量大,胃內血液超過500毫升,並非胃出血;胸部,胸壁多處肌組織出血;心肌間質疏鬆,水腫明顯。
我們姑且把這個《屍檢報告》的內容全部當真,但經過推論,其結果又恰恰與其解釋為「劉駿系高墜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死者剛進辦公室就小跑(並)一個縱步從窗戶上墜樓而死」大相矛盾。
1)根據鑒定,劉駿屍體顱骨頂部粉碎性骨折,導致顱腦損傷,這是死亡的直接原因。這種創傷特徵是墜樓時頭部垂直撞擊地面形成的。頭部垂直撞擊地面只可能是兩種情況,即:他殺時將人倒懸,提住雙腳往地面扔;或自殺時將頭往下栽。那麼劉駿可不可能是自殺呢?不可能。一方面,劉駿身心開朗,體格健壯,家庭和睦,遵紀守法,沒有自已要去尋死的種種動機;另一方面,劉駿是因「在經濟糾紛中以『語言』威脅廠長」為由被治安傳喚,而不是有違法或犯罪行為,即使認定屬實,也只是一般輕微的治安案件,頂多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警告,這種後果不可能使一貫正直開朗、意志堅強的劉駿被嚇得要逃跑或走絕路。自殺的可能性被排除。那麼就只有第一種可能,即:「在他殺時將人倒懸,提住雙腳往地面仍」。再者,這派出所二樓窗台到地面不過4米,如果是劉駿主動跳下,那麼從4米高的窗台往下跳,不管身體怎樣失去平衡,頂多只是摔傷軀體、手腳或頭側部,而不可能垂直造成頭顱骨頂部摔碎,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2)根據鑒定,屍體上有短暫窒息的特徵:雙手指甲床發紺,雙側面部皮膚青紫。這是肌體缺氧的特徵之一,窒息死亡或短暫缺氧均可形成。同時鑒定又說:胃內大量積血,被害人胃內血液超過500毫升,且並非胃出血。根據生理規律,人只有在直立位受傷時,血液在吞嚥動作配合下才進入胃內,這說明劉駿有被打擊傷。另外,被害人在這麼短時間胃內流入那麼多血液,說明受傷時其口、鼻被人封住,致使大量血液只能流進胃裡。
3)根據鑒定,劉駿左額顳部裂創、哆開,創口面積為3.4X0.5CM,並有粉碎性凹性大面積骨折。由於劉駿是頭部一下垂直撞擊地面,中途沒有撞到或擦到別的物體,因此,這一嚴重創傷不是墜樓所致而是外力打擊形成的鈍器傷。
4)根據鑒定,屍體手腕部青紫,嚴重的表皮剝脫,有散在性條狀挫傷痕。由於手腕部是戴手銬的地方,因此這種手銬傷痕特徵充分證明劉駿被害前雙手基於求生意識而進行激烈的掙扎、反抗並想掙脫手銬。屍體手腕上的青紫色傷痕,足見劉駿當時掙扎的慘烈和兇徒的殘忍。
同時據目擊證人謝鐵輝說,事發當天下午他親眼看到派出所二樓窗戶有兩人手提被害人雙腳將其扔下,十分鐘後他見到胡資生從派出所前門出來。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基本上可以復原劉駿被害的全過程:劉駿在審問室內,雙手正戴著手銬站立,有不少於2名兇徒圍著他。有人先摀住其口、鼻(用布塊,棉團),劉駿戴著手銬拚命掙扎,但手銬鏈被抓住。這時,一個兇徒用粗重的鈍器猛擊其頭左額顳部,劉駿發出了最後的一聲慘叫便暈了過去,馬上劉駿被拖至窗邊,二個兇徒抓住劉駿的雙腳將他頭朝下倒懸窗外,在空中停了幾秒選好角度後往下猛扔,劉駿頭部筆直地撞向地面,昏迷中的劉駿來不及發出叫聲就斃了命。這種殺人方法,因其即能達到殺人的目的,又能使罪犯屢屢逃脫制裁而常被採用,作案者多是熟悉偵查業務和法醫知識。
5、湖南省檢察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調查劉駿被害一案的公文後,與益興泰公司和益興泰路派出所主要領導(犯罪嫌疑人)一同辦案、一同傳問目擊證人謝鐵輝、倪正祥等多名證人。但是事實上,此案目擊證人均在案發後被威脅利誘,大多被跟蹤,在傳問過程中也只提供了「保持沉默」的字據。請問,辦案如此人手安排,怎能避免得了目擊證人不害怕?怎能保證其提供證據的真實性?
6、2002年8月26日,不顧死者家屬的強烈反對,朝陽公安分局將死者父親劉長富挾持軟禁,將劉駿岳父打傷住院。出動近百名警察包圍殯儀館,以野蠻的暴力行為將劉駿的遺體焚燒!現場的群眾大喊:「你們這是犯法!」但益陽公安分局朝陽分局的龔建華卻說道:「別以為中國現在是講法治,還是人治社會!」隨後,政法部門幾位「領導」坐著車,嘻皮笑臉揚長而去。僅從此言此行便可看出,益陽市的黑惡勢力已到了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地步!在這種情況下,湖南省檢察院竟然還要讓與朝陽公安分局有著莫大關係的益興泰公司和益興泰路派出所主要領導(犯罪嫌疑人)一同辦案。請問這樣的辦案如何做到有效?如何保證不暗箱操作、互相包庇?請問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回復全國人大常務委員黃玉章函219號文中所說的「我院責成湖南省檢察院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是否有必要收回,並依照劉長富所說的「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安部派專案組、稽查組調查直接兇手和幕後指揮者,依法追究殺人滅口者的刑事責任,查明受害人死亡的真正原因」?
7、據劉長富說:「胡資生的『全國人大代表』是無基層選舉,由內部框定的方式產生的。」請問胡資生「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和它產生的合法性何在?
8、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個1938年參加抗日戰爭、1945年參加解放戰爭、1950年參加抗美援朝的老革命軍人組成的家庭,這個為共產黨打了幾十年江山的家庭,現在被弄得家破人亡,但有關方面面對這麼一個證據十足、轟動全城的案子,為何到現在300多天了還不立案?更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死亡地點是在派出所,就連犯人死在這種地方也要立案,但為什麼在這個案子上就偏偏不立?請問如何重建一個執政黨的權威?如何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人權當中最基本的生命權?
■呼籲立案
劉駿的家屬這幾天一直在向我表示感謝,劉長富在電話那頭更是說話哽咽,心情激動:「楊同志啊,你真是讓我重見天日啊!我要感謝你啊!」但說心裡話,聽到這樣的話我的心總是非常難受,我為「權大於法」的黑暗現實出奇憤怒,我為劉駿和更多像劉駿這樣的「反腐鬥士」的死感到錐心的痛!這幾天我總是在想,我們究竟能多大程度地幫他們?
想來想去,能幫的也許就是這個:不惜一切代價地為其大聲呼籲──「6.16命案」,迅速立案!
呼籲「6·16命案」迅速立案
作者:楊銀波
簡介:劉駿,1958年出生,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人(李尚平同鄉),幼時為湖南省體操運動員,生前為湖南省著名企業益興泰公司員工、該廠足球隊隊長。性情耿直,好打抱不平,歷年來屢次向中紀委、全國人大、證監委、湖南省和益陽市三級黨政部門舉報益興泰公司的經濟腐敗,其矛頭直指擁有11.7億資產的該廠廠長——胡資生。2002年6月16日,劉駿慘死於益陽市朝陽分局益興泰路派出所(此派出所與益興泰公司存在緊密的「供養關係」)。2002年8月26日,在益陽市政法委、市檢察院、市朝陽分局的操縱下,劉駿屍體被強行火化,火化期間,劉駿父親劉長富被挾持軟禁,劉駿岳父被打傷致心臟病突發住院。劉駿的死及劉駿家屬的悲慘遭遇在當地引起萬名員工的強烈憤怒,但迄今為止,此案竟然連起碼的立案都沒有展開。2003年4月22日~6月3日,我接連調查此案,此文正是為呼籲「6·16命案」迅速立案而來。
6月3日,倍受威脅的目擊證人的證詞,我拿到了關鍵的兩份。劉駿的二姐告訴我:「這些東西很少有人知道,是對方最敏感、最害怕的證據。」接著劉駿的大姐把劉駿被殺後的一疊照片交給我。照片上,劉駿的左臉、右臉、後腦,到處鮮血淋淋,後腦有個推進裡面深達4厘米的大洞,簡直慘不忍睹。
翻開以前拿到的十多張照片和我寄給《北京之春》、《人與人權》的兩篇文章(6月份刊出),前後仔細對照,整個案子可謂證據十足:屍檢報告、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書、劉駿屍體照片、現場派出所樓房照片、強行火化劉駿屍體現場照片、劉長富被打傷照片、赫山區檢察院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目擊證人謝鐵輝證詞(文字和錄音光盤)、證人證言五份、派出所傳喚證兩份、劉駿家屬聯名控訴信四封、劉駿舉報胡資生經濟腐敗問題的舉報材料等等,一應俱全。下面我們先來看剛剛拿到的兩份證詞——一
1、湖南益陽2002年6月16日劉駿命案目擊證人謝鐵輝證詞1、本人是益興泰職工,名謝鐵輝,年36歲。2002年6月16日本人上白班,中午12點35分左右,在工人俱樂部對面馬路邊用摩托拉客。當時把車停好就聽到保衛處(即益興泰路派出所——作者注)樓上吵得很凶,後來就聽到本廠廠長胡資生在罵,說要很好地治治他(即劉駿——作者注)。後來不到兩三分鐘,就從樓上看到一個人頭朝下,兩手放在胸前戴著手銬,一個人抓著腳,一個人抓著褲帶,不知怎樣的就掉下來了,掉下來以後沒有動,沒有叫。後來就下來兩個人,一個叫汪德華,一個朝陽分局的,把手銬解了,翻動了屍體,後來公安分局對我說:「不准亂說!」對我們說不准看,後來我們就走了,到對面不到十五米遠一個店買檳榔吃,就看到胡資生從保衛處二樓下來朝車間方向走去,後來就把現場封住不准看,封現場的人是本廠保衛處姓汪的和姓王的。(簽字:謝鐵輝。蓋手印)
2、有一天省檢察院叫我去問話,後來進去就看到裡面有一個穿公安服的,還有個姓勞的和姓王的和一個女的,胡資生在外面。後來那個公安問我知不知道這件事,姓勞的對我講把所看到的、所聽到的全部講出來,不要講的就不講,然後我就問他們是代表哪一方來向我問話。同時在場的有本廠的劉才保、王潔生、胡志兵,這幾個人以前多次找我談過話,叫我不應講的就不講。所以我不敢講。後來我就在他們給我的信紙上寫了幾個字,寫了「我知道這個事,我保持沉默」。我的名字寫在那張紙的下面最後一行。我所寫的一切都敢在法庭上講和作證,劉駿確確實實是被兩個人從二樓抓住扔下來的,下來後叫也沒有叫,動也沒有動一下,很奇怪。(簽字:謝鐵輝。2003年3月1日)二、湖南益陽第一職業中專學校曾雨疇證詞(這篇證詞寫在一張印有「湖南省益陽市教育局」字樣的信紙上,抬頭寫的是「益興泰路派出所所長勞益惠老師的證言」,寫證詞的人是曾雨疇)
2002年7月的一天上午,我聽當時益興泰路派出所所長勞益惠(此人同時又是益鑫泰公司保衛處處長、紀檢委員——作者注)說:「根據胡資生兩次報案說,劉駿威脅他的生命安全,為保護一個公民的安全,我所依法傳喚劉駿(此處說的是2002年6月15日晚劉駿被益興泰路派出所首次傳喚——作者注)。劉對在胡資生及其父親家謾罵、威脅,認識較好。我們將原始記錄拿給劉駿看,他看完後親筆簽了字。劉駿未構成犯罪,我們也未拘留、逮捕他。據我推測,劉不是畏罪自殺。第二次傳喚(此處說的是2002年6月15日晚上11點30分左右劉駿收到第二張傳喚證,6月16日早上劉駿前去——作者注),有分局(指益陽市朝陽分局)插手。中午吃完盒飯後,我在自己辦公室,聽到隔壁(傳喚室)好像發生爭吵,忽然聽到劉駿一聲大叫,接著外面一聲響,我跑過去一看,才知道劉駿出事了……」(簽字:曾雨疇。2003年元月17日。通訊處:湖南益陽第一職業中專學校。郵編:413001。住宅電話:0737-4311143)
看完這兩份證詞,劉駿家屬把原來劉駿控告胡資生經濟腐敗的信件底稿拿給我看。手裡這一份就是劉駿2001年5月舉報胡資生的底稿,限於篇幅,我摘錄其中一部分給大家看——
中紀委領導:
2001年2月24日關於檢舉揭發腐敗分子胡資生的信發至益陽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市紀檢會、湖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省紀檢會以及上級主管單位湖南華升工貿紡織品集團公司領導後,益麻(即益興泰公司——作者注)領導得到通風報信,於3月6日起突然停止了在外加工「850」純麻布的生產。益麻於2000年初經中間商轉包合同,在益陽市毛麻紡織廠(距離我廠一公里左右)為益麻加工貨號「850」的純麻布,經紗、緯紗全部由益麻廠提供。此加工合同由我廠生產副廠長帶頭,有廠財務處、廠銷售處、廠新產品開發處、廠生產分廠共同加盟。經部分廠職工調查,有嚴重盜竊國家財產行為,經、緯紗出廠沒有嚴格的監控手續,『多裝少報』歷時一年多時間。因職工職權有限,無法查取有關證據,特寫信上書中紀委派調查小組到我廠稽查國有資產流失情況……(檢舉人:劉駿)
這就是劉駿!就是這樣一位勇敢的反腐鬥士,到今天為止,他已經離開了我們345天。而另一位為我們熟知的、他的同鄉李尚平則更是396天一去不返。
劉駿的大姐昨天對我說:「我弟弟反映經濟腐敗被殺了,李尚平反映經濟腐敗也被殺了;我弟弟的死與派出所關係重大,孫志剛的死也與派出所關係重大;李尚平死後有人硬說是『流竄搶劫案』,孫志剛死後有人硬說是『被同房病人打死』,我弟弟呢,他死了之後,有人硬說是『高墜自殺』!從4米高的地方掉下來能叫『高墜』嗎?證據那麼多,能拿『自殺』來唬人嗎?難道死傷上的判斷把我這個職業醫生都騙得過去嗎?難道胡資生真的收買得了所有的關係嗎?難道益陽真的成了一個黑幫社會了嗎?難道這個世界真的就沒有半點良知與正義了嗎?難道金錢和權力真的比人的命還要重要嗎?楊先生啊,連個犯人死在派出所裡面都要立案啊,可是為什麼我們這個案子就是偏偏立不起來呢?為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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