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0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高舉三個代表戰勝非典,這和求佛拜神有區別嗎?
三個代表真能保佑全國人民戰勝非典嗎?
這就是我們低能的政府的無恥行爲,面對非典是那麽的無力和低能,說這些人是被洗腦的奴才一點都不過分!
政府的官員當然要尊重上級領導,但這尊重要有原則,象蔣彥永教授就堅持了這個原則,說真話了,並且沒有迎合上級領導的隱瞞意圖!
應該是政府越大的官,越是實事求是的典範!有人替張文康叫屈,有人說他是替罪羊了,我向來不可憐不敢說真話的官員!再說撤官是太平常事了,歷史就是靠沾責就撤的官員警戒後來的,誰管你屈還是不屈,不就是不讓你當官嗎?又沒要你腦袋~撤你是警告後來的!
我更說不冤,關係到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讓病毒肆虐造成重大損失,這是滔天大罪,撤你個官算什麽?不當官會死嗎?隱瞞事實,卻是要死人的!即使這個決定是上級領導指示的,但你是醫學專家,沒有堅持作醫生的職責,屈從與政府官員,難道還不受連帶責任嗎,違心的話,領導讓你說你就說嗎?怕撤官就可以不說實話嗎?撤你還屈嗎?
那麽到底有沒有政治局的會議決定要隱瞞疫情?你能解釋嗎?若沒有這回事,槍斃你都不爲過!
別把官看的那麽重,如果當這個官要放棄許多做人原則,那這個官當的有意義嗎?
今天抗擊非典的關鍵時刻,不致力與抗爭非典,卻要搞三個代表的沸點高潮!
我們全家都很氣憤!
國際上是不會承認”三個代表”能有效的治療SARS的!
以前不管如何吹噓三個代表,多少都沾點邊!~農民也許一學習三個代表就猛的努力使果樹高産了,婦産醫院學習三個代表,孕婦就順利生産了!這些小事也許管用!
可若說高舉三個代表,就能戰勝非典,打死我三回,我也不相信!
事實上,三個代表不僅不能防治非典,它還要誤國誤民,在最關鍵的時刻,它還要跳出來搗亂,還要掀起新高潮,早就應該剝下三個代表的僞裝,看清它的真實面目!
(20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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