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營救”致信中共關注李茜遭拘捕一案
【大紀元11月28日訊】
上海市委,市政府,上海市國家安全局: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婦女聯合會
近日從國際人權組織獲悉,美國猶他州鹽湖城的梅勝洋先生之女友李茜,於11月1日被上海市國家安全局拘捕,原因爲修煉法輪功。
本組織中文全稱爲“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簡稱 “全球營救”),是一個獨立、非營利的國際機構,以呼喚、重建良知與道德勇氣的宗旨,致力於在世界範圍內發起、協調和配合各國政府、國際組織、社會各界、和一切包括在中國的正義力量,揭露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營救在中國受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早日終止這場中華民族和人類的災難。
繼成功營救了30多名海外華人的親屬之後,此案再次引起我們的極大關注。李茜小姐剛剛畢業于南京航太航空大學工商管理專業,正準備出國深造並與男友團聚,此案的發生令作爲當事人的梅勝洋先生心急如焚,也令人回想起最近被臺灣各大主流媒體廣爲報道、臺灣朝野普遍關注的你單位劫持臺灣法輪功學員林曉凱一案。林曉凱返台後,在社會各界的幫助下成功舉辦了新聞發佈會,揭露他在被劫持期間種種經歷,其中諸多迫害事實令世人震驚。
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並聲稱定在3月內剷除之。你單位與法輪功學員接觸4年有餘,相信也已看到,這場打壓令法輪功婦孺皆知,4年來法輪功洪傳世界60余國,江澤民本人及其群夥則先後被告上世界十幾個國家的法庭。加拿大國會2003年10月24日一致通過決議,要求加拿大總理幫助營救在中國被非法關押的13名加拿大人親屬;美國數十位國會議員聯名呼籲營救40餘位在美華人在中國的親屬,佐治亞洲、賓州衆議院簽發決議案,譴責迫害,呼籲營救受迫害的親人。澳大利亞國會正在討論營救親人的決議;日本21名國會議員成立“解救金子容子超黨派國會議員會”,日本衆議院法務委員會於2003年5月13通過營救金子容子的12號議案。
美國國會於2002年7月24日以420:0票一致通過188號決議案,譴責中國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2003年10月16日,美國國會議員又提出304號議案,譴責江澤民集團向美國地方民選官員施加壓力,以及支援地方官員捍衛人權和保護其選民的權利。
歷史上歷次對無辜群衆犯下的罪行,參與者從未能以“執行上級命令”爲藉口而躲避正義的審判。二戰中的納粹分子,在戰後的法庭上,並沒有因爲他們只是服從命令而得到赦免,對參與人員的追查至今仍在進行之中;當年文革一結束,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因知道血債太多躲不過去,匆匆自盡;一批迫害劉少奇的罪犯也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且秧及家人。
當今對法輪功的迫害,誰做了什麽,參與到什麽程度,全世界都看得清清楚楚。在通訊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要想掩蓋什麽都是徒勞的。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名都被國際法庭判成立。從元兇江澤民到各地惡吏,從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吳志明、副局長孔憲明、朱英磊,到上海靜安公安分局辦事員陳英俊、戴鑫良及昆山市610辦公室辦事員管祖興,無論官職大小、是否仍然在位,一筆一筆皆歷歷在案。
中國憲法明文規定,信仰自由受到保護,公民有依法上訪的權利及言論、集會自由。法輪功學員修煉的真善忍原則,超越種族、文化、信仰;4年來他們和平、理性地向社會各界講清真相,冒著隨時被你們拘捕的風險,恰恰是爲了使包括你們各位在內的人們不受謊言蒙蔽,重蹈歷史的覆轍。希望你單位涉及法輪功案的各級人員,審時度勢,不要步江澤民的後塵,爲自己、爲自己的家人未來慎重考慮,做出明智的抉擇!
致,
禮
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GMRPFGP)
2003年11月14日
英文本抄送:UNHRHC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Amnesty International (國際大赦)
WOIPFG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法網恢恢其他國際人權組織、非政府組織及各國際媒體
Department of State, USA (美利堅合衆國國務院)
State of Utah (猶他州政府) ,Salt Lake City Council (鹽湖城市政府)
中文本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僑務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海外中文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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