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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憶樺 吳家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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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福男、王平宇、劉志原╱綜合報導〕吳憶樺監護權之爭並未因最高法院三審定讞而塵埃落定,吳家昨天祭出民法親屬編法條,準備不惜與巴西外婆羅莎周旋到底。

 巴西駐台商務辦事處處長裴瑞拉昨表示,辦事處受吳憶樺外婆羅莎委託處理,將充分尊重台灣司法決定,親權官司日前已經高等法院判決確定,巴西將等待台灣法院正式告知以採取下一步行動。

 吳憶樺昨面對許多媒體攝影鏡頭,以微弱、哽咽的語調說出:「我不要回巴西,我要留在這裡,叔叔家卡好。」

 吳憶樺監護權官司委任律師吳秋麗昨天表示,原本吳家不希望以民法親屬編來與吳憶樺外婆羅莎鬥法,畢竟雙方談及財產問題,無可避免將傷及感情,但由於巴西駐台商務辦事處和羅莎的態度相當強硬,逼得吳家不得不對親家母「失禮」。

 吳秋麗指出,羅莎的監護權早在法院二審宣判之前即遭親屬會議通過撤銷,因此吳憶樺究竟應交付給誰監護,還有法律上的爭議。她強調,羅莎如根據最高法院判決結果,要求我國法院以強制執行方式,將吳憶樺帶回巴西,吳家也將依據親屬會議決議,向法院提出異議之訴。為了爭取讓吳憶樺留在台灣,原本吳火眼等親屬對於羅莎和另四名親人長期居住在吳憶樺名下的房屋,採「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但隨著羅莎要人的態度逐漸強硬,和官司一審敗訴,吳家也開始展開法律自力救濟行動。

 因吳家不滿羅莎透過法律途徑爭取監護權,且官司一審敗訴,今年四月中旬在吳火眼家裡召開親屬會議決議撤銷羅莎監護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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