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6日訊】11月24日,隸屬於澳洲聯邦議會的家庭和社區事務委員會提出的一項建議草案規定,如果夫妻離婚後沒有履行父母的義務,將面臨3個階段的罰款和監禁的處罰。
作為非監護人一方,通常是父親,如果未能執行家庭法庭法令,即,在規定時間照顧子女,首次和第二次違反該法令將面臨罰款;如果第三次是故意違法,將被取消探望子女的權力。如果父母中任何一方持續違反法庭的法令規定,可能將被處以監禁。罰款只是用來鞭策已為人父母的澳洲人去改正自己的不良行為。
11月24日,家庭和社區事務委員會成員收到了該項報告草案。最後的決議案將於今年年底出臺。該草案還首次提出允許祖父母在青少年的監護聽證會上享有特別地位的建議,他們將更容易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另外,作為父母,在其監護計畫中,他們必須加入其子女的祖父母也享有相應監護權的內容。草案中還建議離婚雙方向新的審裁法庭提交子女監護計畫。兒童心理學家、仲裁人和家庭法律專家可以參加審裁。因此,監護爭端可以脫離家庭法庭而通過仲裁解決。家庭法庭首席法官Alastair Nicholson批評此項建議違反憲法規定,也不易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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