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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熱點互動﹕台灣訴江案 兩岸現新机

【大紀元11月22日訊】



主持人﹕11月17日,台灣法輪功修煉者林曉凱等七人,正式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案,控告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前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干等三人触犯台灣的「殘害人群罪」。先讓我們來看一段本台的新聞片:

圍繞台灣訴江這一話題,我們今天請本台特約評論員鐘強先生跟我們一起談談。

主持人﹕鐘強先生,自去年十月起,美國、比利時、西班牙等國先后對江澤民提出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的起訴,本周一,台灣又成為第四個起訴江澤民等中國當權者迫害法輪功的地方。您認為這次起訴跟前几次有什么不同?

鐘強﹕這是華人世界中首次由台灣人民控告中共前國家領導人的刑事案件,所引用的法律是台灣1953年制定的《殘害人群治罪條例》。那么《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的主旨是懲治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种族或宗教團體之個人,刑責為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聯合國曾于1948年制定了“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台灣政府依据這項公約制定了《殘害人群治罪條例》,這次台灣法輪功學員正是援用這項條例向江澤民等人提起控訴。他們認為江澤民等人鎮壓法輪功,完全符合這條法律中的罪行。

主持人﹕由于兩岸目前處于分治狀態,各界普遍質疑的重點是台灣對江澤民等人是否具有管轄權,對此您怎么看?

鐘強﹕本案的律師朱婉琪說,在台灣國內法方面,有最高法院判決為證,大陸地區三名被告之犯罪行為仍屬于領土內的犯罪行為,台灣對該犯罪行為擁有管轄權;

主持人﹕是不是指中國和台灣應視作互為領土的一部分?

是這個意思,所以是領土內犯罪。即使認為三名被告不是在領土內犯罪,但只因其對中華民國國民犯罪并符合台灣刑法第七、第八條的規定,台灣法院照樣有管轄權。

那么在國際法上,《殘害人群治罪條例》与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關于殘害人群罪的构成要件相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肯定殘害人群罪有「普遍管轄原則」的适用。就是說各個國家即使非犯罪行為地國家亦可依其當地法律提起追訴。

主持人﹕听說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的四年里,台灣的法輪功群體迅速壯大,由當初的几千人發展到現在的30多万人。為什么呈現這种情況呢?台灣當局又是如何看待法輪功呢?

鐘強﹕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說,修煉「不用出家、沒有宗教形式、不接触金錢与政治」,「至少可以做一個好人」。

在這4年多來的鎮壓中,卻有許多台灣人民好奇地前來了解情況,發現“真善忍”很好,法輪功不像中共宣傳的那樣,有些人就開始學煉法輪功,所以就得到了蓬勃的發展,從1999年鎮壓開始時的3千人左右到現在的30多万人。在台灣的21個縣市中從政府官員、大學教授、醫生律師、到家庭主婦、小學生,各行業階層、各族群年齡都有人修煉法輪功。

那么台灣的政治環境呢,經過几十年的發展,已經從一個專制的體制逐步過度到比較民主自由法治這樣一個社會。人民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民權意識高漲。法輪功本身的确是于國于民都有益的。百姓們身心健康對當政者不也是一件大好事嗎?因而台灣的當權者,無論是國民党還是民進党,還是其他人士,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都是一致支持,大力提倡的。這也證明法輪功与政治完全無關。

主持人﹕那台灣人民有充分的自由修煉法輪功,台灣政府也支持,他們在台灣煉他們的功就好了,為什么要告江澤民呢?

鐘強﹕我們首先談談台灣的法輪功學員為什么告江澤民。這次提出控訴的有七位台灣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一般的善良百姓,其中還有一位是12歲的小朋友。大家都知道十月份的林曉凱事件,僅僅因為他煉法輪功,就在台灣被監听電話,上黑名單,而去到大陸訪友,更是被扣留20天,強迫他放棄修煉,當國安的眼線,提供情報,并威脅如果不按照他們的要求做,回台灣也沒有好日子過,大耍恐怖流氓手段。致使林曉凱受到極大精神摧殘。除他之外,另外的6名原告也僅僅因為是法輪功修煉者,回大陸時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更有甚者,還有四位大陸的台灣媳婦,回鄉被扣,被勞教,丟下小儿女,至今不得回家。台灣人民信仰自由的權力,基本的人權受到了嚴重侵犯。江澤民將迫害法輪功的手段都用到了台灣人民的身上了,這還只是揭示出的一部分。

主持人﹕是啊,我也看到了一個例子,馬祖島是离大陸最近的島嶼之一,那里以前有很多人煉法輪功。大陸鎮壓后,不許煉功的人入境,使得很多人為了生計考慮而不得不放棄。有一位船長去大陸,入境時被扣,說他煉法輪功,他說我從沒有煉過法輪功啊。結果,對方當場拿出一張照片,是他在翻看轉法輪這本書,讓他目瞪口呆。原來他曾經幫助朋友買過這本書,不經意間翻看時竟然被拍照為證。真是有口難辯加上十分恐怖。那么您認為,台灣訴江案的意義何在呢?

鐘強﹕從訴訟案本身來看,是為了救援台灣媳婦,為了制止江氏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為了懲惡揚善,為了維護人類的正義。

訴訟案還使得台灣民眾進一步看到他們面臨的潛在威脅,如同上面講過的,必將進一步喚醒民眾維護自身權力的意識,不會接受強權專制的統治。

另一方面,也使得獨裁政府看到了民意的彰顯,所謂天意不可違,民意不可欺。香港的23條已經給了大陸當局一個教訓,台灣訴江案則是正義力量通過法律手段對邪惡說不!讓獨裁者知道,不是什么地方,什么時候都可以由著他們任意妄為的。

主持人﹕那么如今台海局勢如此緊張,大陸方面甚至提出“台獨就是戰爭”這樣的口號。一方面要打擊台獨的勢力,一方面又對廣大台灣民眾搞統戰,但對于有30万之眾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卻如此侵權、排斥,這跟所謂的“台灣和平統一”大業不是背道而馳嗎?

鐘強﹕事實的确如此。這也是專制極權統治的慣性做法,當前中共面臨這國企改革失敗,下崗,失業,貧富分化激烈,銀行坏帳嚴重,貪污腐化登峰造極等等尖銳的社會矛盾,台灣問題成為又一個能夠用民族主義來轉移民眾視角,同時緩和矛盾的一張牌。這种做法本身就不是建立在對兩岸人民利益著想的基點之上。而且中共對法輪功團體,以及民間异議人士,地下宗教團體的人權的普遍侵害這個事實也直接危害到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

主持人﹕為什么這么說呢? 

鐘強﹕試想,即使在中共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民眾都能夠走上街頭捍衛自己的權益,在看清了中共一意孤行的專制暴行后,台灣民眾如何能夠接受中共這樣的專制統治呢?

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本身就是非法的,是違背民意的,是凌駕于法律,政權之上的獨斷專行。正是在大陸那樣的專制獨裁體制下才可以得逞并持續了四年多,而且中共在江澤民的獨裁下一直不肯認錯,導致今日的騎虎難下的困局。這种日益加劇的迫害引發了美國國會188號決議案譴責中共對法輪功鎮壓的全票通過和304決議案制止中共將迫害延伸至美國的提出,也終于引發的各界人士組成的全球審江大聯盟。

另一方面呢,江澤民恰恰通過鎮壓法輪功,包括迫害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將其殘暴丑惡的一面暴露給世人,暴露給台灣人民。前面講過,台灣人民自由民主人權的意識已經覺醒,他們如何能夠接受這樣強加給他們的專制蠻橫呢。就如同香港23條受到全港人民的反對一樣,他要將自己那一套販賣給自由社會,必將受到強大抵制。

那么台灣民眾通過台灣訴江案,必定會進一步看到專制獨裁的恐怖:還沒有統一呢,只是煉了當政者不喜歡的功法就受到如此的迫害,以后還不知會碰到多少當政者不喜歡的事情呢,如今享有的自由的權力不是都要被剝奪?這樣一來,只會使台灣人民的心跟中共政權离得更遠,中共要打台灣牌就更加困難。

主持人﹕海峽兩岸差异如此之大,您認為,最理想的解決兩岸關系的途徑何在?

鐘強﹕我們先看看兩岸關系近年的一些變化,正如政治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趙建民所說:“兩岸關系确實在朝向突破過去禁忌的方向發展,過去覺得不可以的,現在都覺得沒有什么不可以的道理。當然一方面是反映出民主政治的需求,有民主在就沒有什么禁忌,一方面會不會使得兩岸關系逐漸朝向不容易掌握的方向發展。”目前存在的差异主要來自于政治制度和對普世价值的認同,如果這方面的差距減小,就會推動兩岸走向一統。畢竟,對于台灣來說台灣人民跟大陸人民畢竟是同宗同祖同根生,所謂血肉相連的同胞。

對于大陸來說,武力解決不是辦法,而且很可能把中華民族帶入戰爭的災難。那最大的受害者將是廣大的台灣和大陸百姓。

如果大陸現任政府能夠順應民意,從審判江澤民開始,廢除專制統治,建立民主政體,順應世界的普世价值理念,縮小同台灣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的差距,我想,這才是實現台海統一的雙贏局面的最理想途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