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永盛╱台北報導〕自稱募款聘人製作「非常報導」光碟的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昨天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曾指稱非常報導「下流」為由,赴台北地檢署控告宋楚瑜涉嫌妨害名譽及公然侮辱。
告訴狀指出,盧統隆募款聘人製作「非常報導」之政治戲劇光碟,以打破媒體之霸權化、強制化及中國化,並凸顯政客之抹黑化、作秀化及媒體化,讓民眾看清楚政客之真面目,並讓人民接近使用台灣媒體之公平機會。
告訴狀指出,宋楚瑜不甘被評論,不許被消遣,於十一月四日以公然侮辱之犯意,以十分情緒性的字眼,指稱非常報導為「下流」,經媒體報導引起民眾對該光碟之好奇及政壇之軒然大波。
盧認為宋未指明非常光碟何處下流,卻以情緒性字眼攻訐、侮辱該片,已損及其名譽,涉及公然侮辱。
盧提起告訴同時,也請求檢方儘速傳訊宋楚瑜。
盧並表示,他是非常報導製作小組、必勝傳播公司及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他說,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被抹黑,尊嚴被踐踏,他都可以忍受,但參與演出的演藝人員,其人格尊嚴、生命財產被踐踏,他一定要來聲援他們,替他們討一個公道。
他強調,公司都經合法登記,也找得到人,絕非「藏鏡人」,下周二將舉行記者會說明。
〔記者王志宏╱台北報導〕非常報導光碟製作人盧統隆昨天控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涉嫌公然侮辱,宋楚瑜昨天對此表示,台灣的社會價值觀不應被扭曲,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不負責任地去誹謗與侵犯他人人權,因為這種行為不但不值得鼓勵,也不是「介高尚」的表現。
宋楚瑜昨天在國父紀念館參加前第一夫人蔣宋美齡追思禮拜時強調,光碟內容已涉及誹謗,並嚴重侵犯到許多人的人權,居然製作人還可以提告訴?宋楚瑜反問,難道光碟這種不負責任、誹謗他人的行為,是「介高尚」嗎?值得鼓勵嗎?民進黨執政後,社會價值觀已經嚴重扭曲。
親民黨律師團也表示,盧統隆說法是缺乏「犯罪被害客體」的不實指控,他的現身,不但沒有對事件原委真相進行任何澄清,反而持續污衊他人,因此律師團認為盧統隆有嚴重之「加重誹謗」的「連續犯行為」,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之規定,「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顧問團建議將盧統隆追加列為光碟案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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