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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無經營價值金融機構 就應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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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台灣財政部長林全昨日在第18屆世華金融聯誼會發表專題演講時指出,應儘速建立一合理的銀行退場機制,規定淨值正數、但沒有經營價值的金融機構就應退出市場。

  林全昨日特別強調金融機構退場機制的重要性,他表示,對於經營困難的金融機構,一定要有好的退場機制,否則會對社會產生不良的影響,長期而言,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不能一直靠金融重建基金,況且目前金融重建基金的處理對象是淨值負數的金融機構,但如果銀行淨值變成負數才退場,存款人的損失會更大。

  因此林全認為,最好的方法是規定淨值還是正數、但已經沒有經營價值、而且已影響到存款人權益的金融機構就應該退場,這樣對存款人的保障會比較高。

  林全表示,要求淨值正數的金融機構退場,雖然比較嚴格,但銀行本來就應該有較一般企業高的標準。

  至於何時能建立銀行退場機制?林全說明,要等目前幾家問題金融機構處理掉之後,才能加速建立更合理的退場機制,因此他希望金融重建基金條例修正案能儘速通過,讓政府可盡速處理問題金融機構。

  有關無經營價值金融機構的退場評估標準,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總經理陳戰勝則進一步表示,以國外為例,如果1家銀行的ROE(淨值報酬率)及ROA(資產報酬率)明顯衰退、資本不足且股東不願意增資、流動性產生問題等,可能就會被要求退場。

  陳戰勝也說明,所謂的銀行退場機制,在國外也稱為「立即糾正措施」(Prompt Correction Action),若金融機構資本適足率在2%以下,未完成增資,應立即退出市場。

  另外林全昨日也表示,國內金融機構還要再加強合併,雖然目前國內已有14家金融控股公司,這些金控公司並已整併了60多家金融機構,但國內金融機構的整併還只是個開始,還要持續進行,國內金融機構還是太多,尤其是有些金融機構雖然同屬一家金控公司,但業務的整合仍尚未完成。

  在資本市場方面,林全則指出,目前有三大努力目標,一是讓證券商可變成全方位的投資銀行;一是讓台灣資本市場和國際接軌,尤其是目前的承銷制度讓市場上有套利空間,未來將會修法以解決問題;另一目標則是健全公司治理,以維護股東及關係人的利益,目前財政部已在研訂公司法理相關準則。(//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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