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非常報導光碟未公布登記字號,引發適法性爭議,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徐國勇昨天表示,新聞局已證實「非常報導」製作單位確有登記事實,「非常報導光碟如果因為沒有送審違法,那馬英九和宋楚瑜那些一樣沒有登記字號的片子,為什麼當初不用查?」
律師出身的徐國勇昨天出示多份由民眾所提供的文宣光碟,包括馬英九首度參選台北市長及二○○○年總統大選「宋張配」陣營分別所發行的文宣光碟,這些光碟外表上除候選人的號次、宣傳照及光碟內容大綱外,並無標示任何登記發行字號。
徐國勇表示,新聞局日前已證實,非常光碟製作單位確有向新聞局取得登記,符合廣電法第廿九條之一「節目供應事業之設立,應經新聞局許可」的規定,換句話說,非常光碟的製作單位已取得發行資格,並非如北市府先前所言是未經許可的公司。
徐國勇表示,廣電法中明列十三類錄影節目帶,可以免送新聞局審查即可發行,從「非常報導」的節目內容來看,其實和有線電視台的「全民亂講」性質類似,可同列為該法規定的第十二種藝文表演類,「如果全民亂講可以拿到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那性質相近的非常報導,為什麼要被查緝?」
徐國勇強調,檢視各政黨及候選人陣營過去在歷次選舉中發行的類似文宣,包括馬英九選市長及宋楚瑜選總統的文宣光碟,同樣連核准字號都沒有,如果當時的文宣光碟可以免送審,為何市府卻用雙重標準要求別人的出版品?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外界質疑過去「宋張配」以及台北市長馬英九選舉文宣光碟沒有登記發行字號,「非常報導」卻被視為非法一事,新聞局長黃輝珍昨天強調,依法律現狀規定,光碟節目內容必須送審,過去出版的任何光碟當然也應該審查,「這不是個案問題,應該通案、一體對待,政府不能選擇性處理」。
他表示,任何過去發行的文宣光碟,如果現狀存在、銷售,依規定也都必須加以處理,今年一至八月新聞局就處理了十二萬片光碟,足以說明此一立場。
至於「非常報導」內容是否屬於廣電法所定可以免審查發行的「藝文表演類」?黃輝珍未做正面回應,僅強調各方面意見,未來都會納入新聞局研議處理時的參考。
黃輝珍還說,新聞局近期將展開法規研修作業,希望在兼顧言論自由與行政管理的前提下,儘快擬出修正方案。
邱毅再質疑 「非常」畫面來自台視
〔記者侯承旭、莊瑞琳╱高雄報導〕親民黨立委邱毅昨天再度質疑台視與非常報導光碟的關係,並怒罵策劃光碟的人是「卒仔」。
親民黨高雄市服務處邀請多名黨籍立委與民眾座談,邱毅在會中首先提到非常報導光碟,他說,行政院長認為光碟是言論自由,所以不必取締,但言論自由與法治同樣重要,這些製作策劃光碟的人卻不敢署名,躲在暗處醜化別人,根本是「卒仔」,是台灣人看不起的「抓耙仔」。
邱毅日前在立院國是論壇提到台視董事江霞、媒體人魚夫、東吳大學教授謝志偉、文化人吳錦發參與製作光碟,被點名的人均否認,甚至不排除控告邱毅誹謗。
邱毅指出,非常報導光碟許多畫面都是台視流出的資料帶,不是台視高層授意,就是遭人偷取,台視都應該要馬上徹查,江霞對外說光碟內容很偉大正義,卻又要告我誹謗,除非她承認內容是骯髒的,對別人名譽造成傷害,否則怎麼告?
邱毅表示,江霞因心虛而說謊,他不是打電話給汪笨湖後才將名單改成謝志偉,根本沒有那通電話,他將在星期一正式控告江霞。
〔記者易慧慈╱台北報導〕台視總經理鄭優昨天聽聞立委邱毅的說法,忍不住反駁直指:「簡直胡扯!」
鄭優表示,他並沒有看過「非常光碟」,不過聽說其中有部份情節也「修理」到他,如果他或是台視也是幕後策劃者,哪裡會修理自己,完全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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