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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籠公投法若通過 政院擬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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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蘇永耀╱台北報導〕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昨天表示,如果立法院通過的是限制人民權利太多的「鳥籠公投法」,行政院不排除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動用覆議權,要求立法院重新審查,如果覆議又遭封殺,就可能訴諸民意,發動對公投法的公投。

 他表示,如果人民決定表達意見,針對法律案舉行複決,推翻惡法,行政院也會予以尊重;另如公投立法時程因泛藍立委態度而遭到延宕,行政院也會支持將朝野各項版本的公投法草案,一併交由人民進行公投,即讓人民公投「公投法草案」。

 台灣智庫昨天舉辦「台灣智庫對公投立法的主張與呼籲」座談會,邀請林佳龍、政大社會系教授顧忠華、淡大公行系副教授周志宏、核四公投促進會代表王塗發等人與談,並提出如何制定完善公投法的五大判準。

 台灣智庫主張,公投立法須符合「對公投議題的限制須符合最小原則」、「公投發動權必須符合多元主義」、「不應以時程限制妨礙公民參與」、「不應排除諮詢性公投」以及「憲法制定或修改應交由公投」等五項判斷標準,並強調人民擁有公投公投法的最後決定權。

 林佳龍表示,政府提出公投法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壯大公民社會,因此在公投程序的設計上,應該儘可能寬鬆,如果未來立法院通過限制人民權利的公投法,行政院不排除使用覆議權,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之二條規定,提經總統核可後,在十天內移送立法院,請立法院在十五天內重新審查此一法案,如此才可能趕在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完成,並趕得上配合明年總統大選實施公投。

 林佳龍指出,國民黨主席連戰日前接受國外智庫訪問時,曾經提及不反對把憲政體制訴諸公投,但條件是要由人民發動、要有法源依據,雖然連戰的動作似乎慢半拍,但仍希望連戰能夠發揮影響力,支持好的公投立法,而非反方向去阻礙一個真正能夠實現主權在民的公投法及新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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