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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日電)針對陳水扁總統宣布對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在新年期間仍在職進用人員發放五千元新年獎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重申,絕對與選舉無關,至於適法性問題,勞委會說,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暫行條例規定人事費用不能低於百分之八十五,而新年獎金也屬人事費用,勞委會將在本週發解釋函說明。
對於五千元新年獎金引發外界質疑亂發紅包,勞委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再度說明。對於外界質疑「上山砍柴、喝茶看報都獎五千」一事,勞委會表示,如果進用人員對於所擔任的工作不能勝任、違反法令、契約或工作規範等情事,用人單位就可依據公共服務契約訂定準則第八條及第九條規範,以經預告或不經預告方式中止契約,也就是說,如果有所謂「喝茶看報」的情形產生,用人單位就應有所處置,不要礙於人情或姑息,以免產生勞逸不均,引發管理問題,同時也希望藉由淘汰機制,能順利達成公共服務之工作目標。
勞委會強調,新年獎金屬於獎金性質,是政府落實照顧弱勢的福利措施,並非績效考核獎金,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新年獎金的規劃是善意回應公共服務工作人員之心聲,希望外界不要有泛政治化的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