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塔基簽署法案祖父母領養孫兒(女)有優先權
【大紀元10月9日紐約訊】帕塔基州長十月八日宣佈簽署新法案,擴大那些是孫兒(女)主要照顧者的祖父母的監護選擇權。另外,如果那些由于受父母虐待或忽視而從家中被帶走的兒童的祖父母希望照看他們的孫兒(女)的話,地方社會工作局要通知他們是否願作寄養父母。
帕塔基表示,所有的孩子都應該在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中成長,而祖父母們有時在養育他們的孫兒(女)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給予他們法律上的支持能幫助他們實現照顧孫兒(女)的願望。這個新法案的條款包括以下內容﹕特別規定祖父母在一定條件下尋求孫兒(女)監護權的法律地位﹔當法庭認為兒童必須從家中被帶走,地方社會工作人員必須找到該兒童的所有祖父母﹔必需告知祖父母領養孫兒(女)的機會和能提供給他們的資源。
據2000年人口普查,在紐約州大約有412﹐000位祖父母照顧住在他們家裡的18歲以下的孫兒(女)。其中約35%(超過140,000)的祖父母擔負養育的主要責任。去年帕塔基州長曾宣佈發放19項補助資金﹐總計150萬美元以資助照顧親屬的孩子的居民。這一提案由非盈利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發起。這項資金目前由紐約州兒童和家庭服務辦公室(Office of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 〔OCFS〕)和紐約州老齡化辦公室(Office for the Aging 〔SOFA〕)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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