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維高顯得貪官”太冤”
【大紀元10月7日訊】亞洲時報焱樺10月7日報導﹐中共去年16大以來,因腐敗問題下馬、被判刑或受到黨紀處分的省部級高官已有8人,而程維高則不愧為其中的幸運兒–僅被”開除黨籍,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而在輿論公認理所當然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卻到目前為止仍是一個未知數。如是結局不得不讓社會各界為今年中央反腐工作上的作為倍感振奮的同時,也暗地裏為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力度捏一把汗。
中紀委8月9日宣佈,開除原河北省委書記、原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程維高黨籍,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經查,程維高在河北主政期間,插手行政事務,為他人和其子程慕陽謀利,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職務影響,進行違紀、違法犯罪活動;利用職權,對如實舉報其問題的郭光允同志進行打擊報復;與其配偶收受一批貴重物品。
儘管沒有透露程的受賄數額,但可以想像其數不菲。程的前後兩任秘書吳慶五、李真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死刑,而程維高對他們利用其職務影響進行犯罪活動,負有重要責任。目前,程維高的妻子和女兒都已經被逮捕,其子程慕陽外逃。就是沒見”依法逮捕程維高,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公告。
相形之下,其他7位高官的下場似乎還真的點”太冤”。
2003年8月,中紀委宣佈:開除曾任浙江省副省長、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王鍾麓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查,王鍾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巨額賄賂;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向某集團公司提供借款和融資擔保,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生活腐化,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此外,調查中還發現王鍾麓涉嫌怠忽職守,造成巨大損失,其子從中收受巨額錢財等問題。據瞭解,王鍾麓已於2000年退休,但仍難逃法網。
2003年6月,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叢福奎以受賄罪被終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97年初至2000年6月,叢福奎在任河北省常務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936萬餘元。
2003年5月,原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嘉廷以受賄罪被終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查,1994年至2000年,李嘉廷單獨或夥同其子李勃收受賄賂共折合人民幣1810萬餘元。李嘉廷還與某娛樂公司經理徐某通姦,並為徐謀取不正當利益,涉及金額3,000餘萬元。
2003年5月,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田鳳岐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認定,從1997年到2001年,田鳳岐在擔任遼寧省政法委副書記、瀋陽市委副書記、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30萬餘元。田鳳岐還有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經商辦企業牟取私利等行為。
2003年4月,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省工商聯會長、潘廣田(無黨派人士)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據查明,在1992年至2002年期間,潘廣田共收受財物總價值153.9萬餘元。這是全國第一起副省級非黨人士犯罪案件。
2003年4月,中紀委宣佈開除原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方仁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已查明,劉方仁先後從貴州省某集團公司總經理和一企業主處收受賄賂人民幣161萬元、美元1.99萬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貴手錶一對(價值10.6萬元);長期與有夫之婦、某星級酒店理髮員鄭某某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5月中旬,中紀委又披露:劉方仁曾一次性受賄500萬元。另據報導,原貴州省副省長劉長貴也因受賄被查處,已被開除黨籍。
此外,前年也有副省級高官胡長清落馬的前車之鑒。2000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胡長清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的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當年3月8日在南昌被執行死刑。已查明,胡在1994年上半年至1999年8月,擔任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副局長、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助理和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87次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44.25萬元;胡長清還有161.77萬元人民幣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經查證亦無合法來源的證據。同時還查明胡長清的行賄行為亦構成犯罪。
從以上高官的下場看,中央對程維高怎麼也太”仁慈”了,之前其他落馬、甚至送命的高官因而顯得有點”冤”。而至今仍未法辦的程案如果意味著黨內消化就可免除司法處理的話,那麼亦意味著退回到刑不上大夫的”保腐”老日子。(//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