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一月一日起取消港澳居民華僑暫住證
【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北京市將從十一月一日起,取消在北京的港澳居民、華僑辦理「暫住證」制度。
中新社報導,取消「暫住證」後﹐在北京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可以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護照和北京市勞動局發出的「就業證」或北京市人事局所發的「工作居住證」,前往海關辦理提貨﹑公安局辦理購車﹑駕駛執照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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