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正義之舉﹐合法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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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近來又傳出有法輪功學員插播有線電視節目的“非法”事件﹐更傳出因去年在長春插播法輪功真相的學員劉成軍被迫害至生命垂危。還有一百多名當地的學員為了抗議監獄的殘酷迫害,正展開絕食抗議活動。這些事件﹐實在值得令人深思。

法輪功教導修煉者做好人﹔遵紀守法﹔為別人著想。但為何這類插播事件一而再地發生呢﹖如果我們能冷靜地思考一下﹐就不難得出﹐其實這種插播行為是合法的。

也許有人會問﹐明明是影響了電視節目﹐為何還合法呢﹖

首先﹐我們需明確﹐法律的意義是以維護正義﹐尊重人類信仰﹐保障人類基本權益﹐規範人類道德和行為為基點的。所以人的行為如在這個範疇之內﹐就具有合法性。而江澤民獨裁集團對以“真善忍”為標準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人﹐在這幾年的鎮壓和迫害中﹐是違背了憲法和法律的定義。這個鎮壓本身也就是非法的。

那麼﹐什麼原因會引起這場迫害呢﹖其原因可能簡單的有點難以令人相信。它是因為修練的人數多了﹐其中還包括不少黨員和幹部﹐就引起了江澤民的妒忌心態﹐從而唯恐他的權力受到威脅。為排除這個“威脅”﹐他利用了手中的權力﹐不顧一切和失去理智地採取了鎮壓的手段。動用了一切媒體和公檢法﹐鋪天蓋地地大肆誣蔑法輪功創始人及抓捕法輪功學員。更成立了專門針對法輪功並超越憲法範圍的“610”辦公室。該機構的人員無論如何虐待﹐使用暴行﹐甚至迫害死了已被證實的807位法輪功修練者﹐卻沒有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于法輪功所教導的修練內容﹐是從做好人開始﹐進行修心練功﹐使練功者以“真善忍”為標準﹐成為為他人著想的高標準的好人。當江澤民一夥在找不到鎮壓的理由時﹐就硬採取斷章取意﹐造謠和栽贓等的卑劣手段﹐來迎合他們鎮壓的依據和煽動不明情況的人們對法輪功修練者們的仇視。所以﹐這場對法輪功修練者的迫害﹐完全是以謊言為基礎的。他們極力地以燒燬法輪功書籍﹔封鎖國際媒體對法輪功的客觀報道﹔監控網絡系統等手段﹐目的就是怕人民從法輪功書中分辨出是非﹔怕人民知道真實的情況﹔怕他們制造的謊言被識破。

面對這不公的鎮壓﹐眾多法輪功修練者﹐在通過修練而親身感受到心身健康﹐道德回升﹐並得到過政府多次袌獎的事實下﹐他們主動地向各級政府部門反映和解釋情況﹐以求達到政府的理解和對不公待遇的糾正。由于鎮壓的決定來自中央﹐地方政府都不敢作主﹐才出現法輪功學員紛紛赴京上訪。然而﹐對待他們和平上訪的卻是﹕被抓﹐被送勞教所﹐後來發展到判刑坐牢和關在精神病院等等﹐甚至迫害至死。他們被剝奪了一切上訪﹐申訴和辯護的權利。政府在壟斷所有媒體進行造假和欺騙人民﹐完全剝奪了人民知情權利的現狀下﹐已經成了嚴重地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在這樣高度封鎖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只能利用非正常的方式﹐包括插播電視網去讓人們知道真象﹐去伸張正義。目的是呼籲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非法鎮壓﹔停止對善良和做品德高尚人們的迫害。

如果政府能以憲法為準則﹐尊重人民的基本權益﹐允許人民申訴不公﹐把真正地“為人民服務”付之于行的話﹐這種“非法”的事件還會發生嗎﹖

由此可見﹐在對待江澤民獨裁集團的非法鎮壓中﹐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就具有著正義性和合法性。這也是我們民族可貴的為真理而不懼強權的浩然正氣之體現﹗

哲理
1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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