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欄—外國人在美稅務問答
【大紀元10月24日訊】問﹕ 我是外國人﹐去年6月30日來美﹐持H-1簽証﹐我應按哪一種身份上稅﹐居民(Resident)﹐ 居民外國人(Resident alien)還是非居民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
答﹕ 居民和居民外國人在上稅方面一樣處理﹐以下簡稱居民。去年你應該按雙重身份上稅﹐即 居民和非居民外國人。你持H-1簽証﹐居留美國183天以上。你應該是按居民上稅。全部收 入應上稅。
你有一段時間不在美國﹐你應該向原駐國繳稅。除非你雖駐在外國﹐但你的收入來自與美國的貿易和生意。你有來源自美國的收入﹐不管你是居民外國人還是非居民外國人都應該向美國政府上稅。美國稅法規定或稅務協定例外。稅務協定只適於這段時 間你非 居民﹐你所在國與美國有稅務協定﹐而你是協定規定的居民﹐在這裡指的是稅務年度。
問﹕ 我有H-1簽証﹐我先生有F-1學生簽証﹐我們去年都在美國且有收入﹐我們應該用什麼表格報 稅。應該是合報﹐還是分報﹖
答﹕ 你如果在美超過183天﹐可以按居民報稅。如你先生同意﹐你也可以夫妻合報。總的來說﹐如你按居民報稅﹐就不再享受稅務條約上的某些優惠。
問﹕ 我是國際學生﹐F-1簽証到10月1日﹐而我的簽証已轉成H-1。我是否需要按雙重身份報稅?居民或是非居民外國人?
答﹕ 你有雙重選擇﹐你可以按非居民外國人報稅﹐如果你符合在美居住183天條件﹐也可以按時 間分別不同身份報稅。
問﹕ 我們夫妻是非居民外國人﹐她如何申請不可工作的社安卡﹖
答﹕ 從1997年開始﹐沒有社安卡的外國人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個人報稅卡(ITIN)﹐用來報稅或退稅。 主要用在以下幾種情況。一﹐報告來自美國的收入。二﹐報稅並領取退稅。三﹐美國公民 或永久居民配偶與公民或永久居民共同報稅。四﹐是公民或居民的配偶報稅時享受免稅 額(Exemption)。五﹐是美國公民或居民的被撫養人。
申請稅號用W-7表(個人稅號申請表)﹐按規定填寫有關信息。還需要公證護照拷貝件。辦理 時間約4至6週。如果你有稅務局允許工作的文件﹐可以申請社安卡而不申請個人稅號。
問﹕ 我是8月份以J-2身份進入美國。我有工作許可。按居住長度條件﹐我是否應該按美國居民報 稅﹖我的簽証不允許我永久居住在美國﹐我是否要繳社安及醫療保險稅﹖
答﹕ 如果你符合居住長度條件(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你可以考慮按美國居民上稅。詳述如 下。今年在美居住至少31天﹐過去三年中包括今年共在美居留183天。今年在美居住的全部 時間是去年居住時間的1/3﹐是前年居住時間的1/6。例如﹐你在2000﹐2001﹐2002三年中各 居住120天﹐計算你在美是否居留183天的方法為﹐120為2002年的時間﹐40天為2001的時間 (120天乘以1/3)﹐20天為2000年的時間(120天乘以1/6)﹐總共3年你在美居住180天﹐你不算是 美國居民。
一般來說﹐美國的社安稅和醫療保險稅適用於所有在美國工作的僱員﹐不管國籍﹐居 住身份﹐僱主或僱員。所以你應該繳社安及醫療保險稅。
問﹕ 我是外國人﹐去年我的簽証從F-1轉成H-1﹐我應如何繳稅﹐用什麼表格﹖
答﹕ 這要根據你是否符合居民條件。 如不符合﹐你應按外國人臨時在美國處理。用1040NR表格 (非居民外國人稅表)和8843表(免稅和臨時醫療申明表)如你符合居留長度條件﹐你應按居 民上稅﹐用1040表報個人所得稅。
問﹕ 我是持F-1簽証的學生﹐我在學習期間臨時受僱用學習後實習﹐我是否要繳社安稅﹖
答﹕ 總的來說﹐你的情況應按移民法中01(a)(15)款中(F)(J)(M)(Q)條文處理﹐你處於非居民外國人 嶄留美國﹐你不在社安計劃中﹐你的僱主不應扣你的社安稅。但如果你成為居民外國人﹐ 雖然你的簽証不變﹐你還應該繳社安稅。
問﹕ 非居民外國學生﹐持F-1簽証﹐在暑期在美國公司打工﹐是否需要薪水扣留(Withholding)收入稅?
答﹕ 非居民外國學生在美公司工作應像美國人一樣在發薪水時扣抵收入稅。除非學生拿到的獎 學金或根據稅務條約中的例行條例辦理。
問﹕ 我是中國大陸來的學生﹐中美稅務條約對我報稅有無影響﹐我主要收入為獎學金。
答﹕ 如果你來美國的目的是接受教育訓練﹐你從政府科研﹐教育﹐非盈利機構接受獎學金免稅﹐你從境外來的維持學習的收入免稅﹐你在美國工作5000美元的收入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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