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院將審理六名大陸偷渡女子溺斃一案
【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台灣的苗栗地方檢察署近日對四名涉嫌將六名大陸偷渡女子推下海的台灣船員提出起訴,其中疑犯王中興和柯清松兩人因涉嫌是造成這宗重大悲劇的主犯,檢方要求法院判處兩人死刑。另外兩名船員葉天勝和曾炯銘分別被求處六年和四年徒刑,並分別處以罰款。
据台灣的媒体報導,目前王中興、柯清松已承認,在今年八月二十六日搭載十三名大陸女子偷渡去台,但就否認涉嫌殺人。
在事發當日,二十六名大陸女子從福州分乘兩艘快艇,於清晨在苗栗外海偷渡上岸時被台灣海上巡邏人員發現緝捕,王中興和柯清松等四人見事蹟敗露,竟然將偷渡女子一一推入大海後逃逸,結果造成六人溺水而死。
這宗案件的審理將從本月二十八日開始,十一月中旬辯論終結並宣判。檢方在開庭期間將會傳訊與六名死者搭乘同艘快艇的七名幸存大陸女子,這7名女子仍然被關押在難民中心。警方還會傳訊當時參與查緝和營救的人員,以及專精解讀定位儀、分析航跡儀及熟悉潮汐等方面的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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