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真女抄襲官司 碧昂絲成箭靶
【大紀元10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古明弘╱綜合報導〕
人紅是非多!紅透半邊天的「巧克力美人」碧昂絲,繼不當減肥被指責教壞小孩後,上週還遭人指控抄襲歌曲,求償二百萬美金。
音樂製作人泰倫斯羅賓森十四日向休士頓的聯邦法院提出告訴,指控包括碧昂絲在內的「天命真女」三位團員,及碧昂絲的父親也就是該團的經紀人,盜用他的歌曲。
天命真女 一曲成名
泰倫斯的律師說,二○○○年六月泰倫斯創作了一首名為「Glorious」的單曲,同年十月交給碧昂絲的父親馬修,希望他能採用,但之後沒有下文;直到泰倫斯聽到「天命真女」的「百戰嬌娃之歌」,才發現作品被盜用。
由於這首歌曾創下告示牌亞軍的成績,還為「天命真女」拿下葛萊美「最佳節奏藍調演出獎」,奠定女子樂團第一把交椅地位,泰倫斯在週二的記者會上憤慨地說:「如果這首歌是以我的名義推出的話,我現在就是最大牌、最熱門的製作人了。」所以泰倫斯索取高達兩百萬美金(約合台幣七千萬)的賠償;而碧昂絲的公關發言人不願對此發表聲明。
抄襲官司 司空見慣
「百戰嬌娃」這張專輯引發的官司不只這一樁,「天命真女」前團員莉托雅和拉塔薇亞也一口咬定,專輯裡部份歌曲的詞剽竊自她們的心血,並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也一狀告上法院。
事實上,這類官司在西洋樂壇上司空見慣,當年的情歌王子麥可波頓,遭控告抄襲歌曲成立,判賠償五百四十萬美金;不久前,阿姆也被七十歲的阿嬤控告剽竊已故丈夫的部份作品,布蘭妮去年也有抄襲官司。
這類案子的共通點就是,被告都是當紅歌手,作品一定是暢銷曲,要是換成小牌藝人的話,別人還不好意思承認呢!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