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媒體俱樂部探討國家安全和新聞自由
【大紀元記者石具10月21日紐約報導】10月18日﹐紐約媒體俱樂部在哥倫比亞大學的新聞系舉行了第11屆年度新聞記者會議。針對新聞記者如何面對美國憲法中的第一修正案,做了探討。
與會者表示﹐新聞工作者扮演很多重要角色。他們負責傳遞資訊,讓公眾知道社會和政府的真實情況。在一個現代商業社會,正确、多元而快速的訊息,對於能否作出經濟決定是非常重要的。新聞工作者亦可以反映大眾的意見,成為一個下情上達的途徑,讓政府知道大眾的心聲。新聞工作者也扮演監察者角色,質疑政府的政策和決定,暴露社會不公現象,逼使政府官員向公眾交代、改善。
與會者認為﹐新聞工作者亦提供一個自由討論的途徑,讓市民可以參与社會建設。由於很多市民可以透過新聞傳播媒體同時接收各式各樣的資訊,故傳媒也可以發揮教育市民、啟發市民的作用。
據悉﹐美國有1500多家日報,几万种雜志和其他媒體,但沒有一家是屬於美國政府的,也就是說沒有官辦媒體,美國之音是例外,那也是冷戰時期用於對付共產國家宣傳的。
新聞自由是民主自由的基石和重要表現形式。而專制國家的特點則是控制新聞媒體,不僅在本國如此,並千方百計不讓人民听到、看到國外的聲音和文字。收听國外廣播、看所謂反動書籍在中國被官方定為是非法。直到現在如果攜帶《北京之春》、《爭鳴》、《開放》、《前哨》等雜志入境,依然會被邊境檢查人員沒收。就連香港、澳門這兩個實行一國兩制的地區,其新聞自由也已經受到了威脅。
這兩年,911恐怖攻擊事件,紐約大停電,伊拉克戰爭等,使得美國政府加強了對於敏感信息的控制,但新聞自由是一個國家民主化的指針,而政府信息的公開也被貌7b為是民主社會的體現。重大事件中﹐國家安全与新聞自由兩者之間要如何取得平衡,如何獲得正确信息、保障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賦予的新聞自由,扮演媒體的監督角色,成了紐約新聞記者關心的議題。
與會者普遍認為﹐如果沒有自由傳遞訊息的環境,言論自由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沒有正确、多元的訊息,學術研究也必然出現偏差,學術自由和思想自由便成為空話。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是指美國《憲法》(The Constitution)之《權利法案(ThBill of Rights)十條中的第一條(現在的美國憲法修正案可不止10條), 它講了三個否定。譯文為(歡迎給出更准确的譯文): 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就建立宗教或者禁止宗教之自由傳習建立任 何法令;不得通過法令剝奪言論自由或者新聞自由;不得通過法令剝奪人 們和平集會及為力陳苦情向政府請愿的權利。其中第一分句,即第一個否定,稱作建立條款(Establishment Clause),主要闡述了政教分离的思想。實際上叫做“非建立條款”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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