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7日訊】
詔書─多爾袞母子撤出廟享詔
詔書是皇帝佈告臣民的一種專用文書,始見於《尚書.誓誥》,王言曰詔。《史記.秦始皇紀》記載:「命為制,令為詔。」後世因之。清太宗天聰三年(一六二九)四月,設立文館,命儒臣分直。天聰十年(一六三六)三月,改文 館為內國史、內秘書、內弘文三院,各置大學士、承政等員,凡臣工章奏,俱由大學士轉達,內三院就是清朝內閣的 前身。順治十五年(一六五八) 七月,仿明舊制,內三院更名內閣,大學士改加殿閣大學士,別置翰林院。皇帝遇有重大政事,如皇帝即位、親政、上尊號等,均詔告天下。皇帝臨終,亦頒遺詔。詔書俱由內閣撰擬,以黃榜紙書寫,鈐用「皇帝之寶」。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清代詔書,大都為帝后加徽號、配享圜丘、升祔太廟、入祀奉先殿、入承大統、撤出廟享及皇帝遺詔等,共計五十件。其中除多爾袞母子撤出廟享詔一件為漢字詔書外,其餘各件多為滿漢字合璧詔書。本件即清世祖順治八年(一六五一)二月二十二日多爾袞母子撤出廟享詔,以黃榜紙書寫,橫一八六公分,縱七八.五公分,在年月處鈴蓋滿漢字兼書玉璽, 漢文作「皇帝之寶」,滿文件「han i boobai。」。《清世祖章皇帝實錄》將頒詔日期改繫於二月二十一日,所錄內容,亦多經改竄,如原詔「親到皇宮院內」等句,實錄刪略不載;原詔「顯有篡位之心」,實錄改作「多爾袞顯有悖逆之心」等等,無煩縷舉。本件係原件,保存史料原來真貌,最具價值。
轉載於台彎國立故宮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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