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七力案若上訴獲更審將使此案再纏訟
(//www.tvsmo.com)
【大紀元1月28日訊】經過六年多纏訟後,宋七力等人於民國八十五年間被起訴詐欺案,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結果大逆轉,從原審七年徒刑刑度改判他無罪,引起在場聆判信眾歡呼並鼓掌叫好,不過,法界人士認為,台灣高檢署未來若於收受判決書後提出上訴並獲發回更審,將會使本案進入纏訴的訴訟程序。
據中央社1月28日報導,回顧本案爆發過程,在曾是宋七力核心份子的陳江麗花、江正出面指證下,當時擔任台北市議員的璩美鳳開啟了這場為國人所關注的宋七力案,八十五年間,璩美鳳陪同檢舉人江正、陳江麗花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宋七力涉嫌不法歛財,希望相關單位能深入偵辦並要求將宋七力限制出境。
當時擔任法務部長的廖正豪也公開宣示,檢調單位不僅要進行工程掃黑,連宗教也要掃黑,只要查有實據,一律嚴辦,隨著法務部長的指示,所有檢察及調查系統立即動員起來,加入宗教掃黑行列。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薛維平經積極偵辦後,於八十五年底以宋七力涉有常業詐欺罪嫌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定,原名宋乾琳的宋七力和鄭振冬在台北監獄相識,宋七力在獄中偶讀到學者熊十力的天人合一學說方面的著作,涉嫌與鄭振冬萌生歹念,想在出獄後藉此詐財,後來,宋七力倣效熊十力之名,對外宣稱他有天眼力等七種神通,改名宋七力,鄭振冬則以大弟子自居,四處招搖撞騙。他們後來認識擅長攝影的羅正弘,羅正弘以多重曝光的技巧,為宋七力拍攝「虛空分身顯相」及「身體發光」照片,他們先在新竹縣行騙,後轉進台北市中山北路、忠孝東路的茶藝館,開班授徒,吸收張乃仁、洪瀛霖等人與之附合。
他們並由劉芳民利用其在報社及雜誌社任職關係,多次於媒體刊登「宇宙光與宋七力」等系列專文,為宋七力宣傳,後來也成立「中國天人合一境界學術研究協會」,又成立「養心文化公司」出版書籍,協會後來再改名「中國宋七力顯相協會」,張乃仁提供台北市濱江街的土地,出租給協會興建「宋七力顯相紀念館」,並任首屆會長。
此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偵結起訴,檢方以宋七力等十七名被告的行為已觸犯常業詐欺罪嫌,彼此有犯意聯絡,宋七力與鄭振冬出獄後,不知悔改,假借神蹟,妖言惑眾,行騙多年,請求法院從重量處二人各有期徒刑七年。
宋七力自從遭檢方起訴後,隨即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當案件移審到台北地院時,法院每次開庭審理此案時,總會有大批信眾到法院旁聽審理過程,台北地院經近一年審理後,仍判他有期徒刑七年,根據當時承審法官蔡坤湖說法,承認的確承受若干壓力,但強調儘管宗教屬於憲法保障部分,但如果有人利用假照片、假神蹟進行欺騙,並取得信眾供養,應不是宗教行為,而是一種「詐欺」。
蔡坤湖指出,雖然過去在中國大陸、日本曾發生類似案件,但類似案子在台灣社會還是第一次發生。
此案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高雄市長謝長廷夫人游芳枝去年底出庭作證時,認為這個案子已發生多年,卻還不能還他們全部人公道,也就是說此案當初被媒體炒作並被誤導,整個情形就像涂醒哲被舔耳朵案一樣,當她看到舔耳案發生時,就覺得是宋七力案的翻版,如果台灣社會不能改變,將永遠會有很多類似情形發生。
游芳枝說,「整個顯相協會善良的一些會員被污衊成愚夫愚婦,這個實在是太離譜了」,他們了解自己所探討的東西,畢竟,憲法上有賦予信仰的自由。
法界人士表示,全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後,由於審理進度非常緩慢,承審法官也多次易手,如果單以高等法院審理期間為例,截至今天宣判為止總共審理近六年,但此案仍未定讞,一旦檢方願意提出上訴,且如果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則此案仍將繼續於高等法院審理,無法定讞。另外,法界人士也指出,伴隨此案所衍生出的其他案件,還包括謝長廷與璩美鳳的控訴案,引起各界關注。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