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會:店頭市場認購售權證不得場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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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訊】據中央社二十四日報導,台灣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副主委丁克華今天表示,店頭市場的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將在近期內公告,但券商發行店頭市場股票的認購售權證,進行避險操作時並不得場外交易。
證期會今預告「發行人申請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修正草案,將店頭市場股票納入證券商發行認購售權證標的範圍,如外界無意見,預計在農曆年後正式發佈修正後的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最快在4月1日可開放店頭市場認購售權證的市場。
丁克華指出,店頭市場認購權證及認售權證市場將同步開放,不過即便發行標的是店頭市場股票,仍不得進行場外交易。其他有關證券商發行權證的條件都與股票集中市場的權證條件十分類似,只是店頭市場權證標的股票的條件較集中市場權證訂的條件為寬。
他說,由於店頭市場股票的流通性較集中市場差,而且集中市場的權證已有個股選擇權可避險,因此在標的股流通性的考量上,店頭市場的認購售權證市場初期將先以少數標的先行試辦,再逐步放寬發行門檻增加可發行標的。
關於店頭市場認購售權證發行標的篩選,丁克華表示,大致與集中市場的評估方式類似,如股票流通性、市值、波動性等@。(//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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