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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經濟部今天召開 赴大陸投資晶圓廠跨部會審查會議,各部會審查委員決 議原則同意放行,但是二月中旬台積電必須補充說明有 關資金籌措及運用情形資料。隨後,經濟部投審會將依 照程序提報委員會確認後,再報請行政院核定;行政院 核定後,經濟部將發給台積電正式許可函。
據中央社1月22日報導,經濟部長林義夫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積電目前 十二吋晶圓廠已經在90年11月接獲客戶訂單正式生產, 已經完成基本量產連續達六個月以上,投資金額預估佔 台積電淨值的4.5%,未來五年台積電將持續在台灣興建 三座十二吋晶圓廠,投資金額為新台幣2000億元;由於 這些審查條件台積電都符合,專案小組決議原則通過。
林義夫今天下午主持赴大陸投資晶圓廠第一次跨部 會審查及監督小組會議,邀集中央銀行副總裁徐義雄、 財政部次長陳樹、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勞委會副主委 郭吉仁、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以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 員會、工業局、技術處等單位會審;台積電副總執行長 曾繁城偕同財務長張孝威、台積電大陸廠總經理趙應誠 等人親自與會說明台積電上海松江廠的投資計畫。
今天會議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台積電說明投 資案,第二階段是審查委員討論。第二階段審查經過兩 個小時左右的討論,作成「原則同意」的結論。
台積電這項投資上海案註冊資本額為3.71億美元, 總投資金額為8.98億美元,其中,申請從台灣母公司匯 出的資金是3.71億美元,在大陸地區借款4.18億美元,營運活動產生收入為1.09億美元。
這項投資案預定營業項目是從事製造與銷售零點二 五微米以上的積體電路業務,預計興建一座八吋晶圓廠 ,投資地點在上海市松江區。 關於高科技人才的安排,台積電將遵守政府的管制 措施,由台灣母公司或國外子公司外派相關支援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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