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迪:合肥學運暴露中國社會訴求管道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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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訊】看了汗青先生《合肥學運暴露中國大學生什么心態偏差》以后,很佩服汗青先生能將歪理說得如此振振有辭,文章末尾還搬出“法律”來對合肥大學生進行審判,顯出了大學生們整體的渺小無理与汗青先生具有“現代法治”觀念的“偉大”。
汗青先生的文章有意忽視了三個立論的邏輯前提。
一是他說新聞記者因為要搶時間發新聞,不可能在第一時間進行大量的調查后再發稿。這是因為他或許沒當過記者,或許當過但忽視了記者的職業倫理之第一要素就是講求事實的准确。連事實都沒弄清,發什么新聞?如果汗青先生是沒做過記者,可以對他不懂記者行業的基本道德表示理解;如果是后者,請汗青先生還是先了解一下記者的行規(當然不是中國媒體服從党的需要可以任意制造謊言那种“党的喉舌”行規)。
二是他似乎有意沒記住當時大學生們找過媒體領導,要求對消息進行更正,而“有關方面”不理睬學生們的要求這一事實;
三是他似乎有意沒記住中國是一個沒有新聞自由与言論自由的國家,社會各階層都沒有任何由政府“恩准”的“合法”利益訴求管道,工人沒有自己的工會,農民沒有自己的農會,學生沒有自己的學生會。如有之,那也是党的机构的延伸,任何時候都是看党的臉色行事的,代表不了這些群體的利益。在這种情況下,中國任何公眾,如果遇到冤屈無法伸的時候,除了寄希望于党和政府之外,沒有別的選擇。而可惜的是,党与政府常常讓中國公眾失望。
任何社會的政治都可以概括為三种形式:圓桌政治、街頭政治和黑夜政治。中國現階段沒有議會式的圓桌政治,任何一個群體要進行抗爭,也不能“合法”地采用集會游行這种“街頭政治”,因為“六四”以后,任何集會都成為不合法的。即使有某一社會群體敢于冒“法”而抗爭,那也很容易被法院以“破坏社會治安”“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繩之于“法”,例子很多,遠的有“六四”,近的有中國東北遼陽工人領袖姚福信等人,無一不是中國政府以“法律”的名義進行嚴厲懲治。在利益訴求管道被中國政府有意堵塞的前提下,中國公眾唯一的表達方式就是“黑夜政治”,即采用犯罪的形式爭取自己的利益,這就是中國多年以來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
汗青先生有意在此“搗漿糊”,輕輕放過了記者的錯失不予置評,反而聲色俱厲地認為要對大學生“破坏交通”進行嚴懲,這一邏輯正好与共產党政府現在的政治邏輯一樣:每逢有報道社會陰暗面的文章,受懲的不是制造社會陰暗的貪官污吏,而是揭露貪官污吏的記者,因為是他們“暴露”了社會陰暗面,破坏了社會穩定。就在近几天,這一政治邏輯又在中國得到了最好的實踐:中國南方大量民工在多方向政府申訴,討要血汗工資沒有著落的情況下,不得已聚在一起集會。而此時公安部門立即表現了高效率,將民工以“破坏社會治安罪”進行懲治。不過与汗青先生不一樣的是,《南方都市報》等報紙沒有再在處于弱勢狀態狀態的民工身上插一刀,而是對民工們進行了道義聲援。
即以汗青先生自己以為抓住“要害”并大張撻伐的大學生“天之驕子”心態,筆者以為也失之偏頗。筆者是七十年代末進入大學的大學生,那時社會确實視大學生為“天之驕子”,但時過境遷,現在的大學生們經過十多年拼博,全家節衣縮食供其上學,畢業后連就業都困難,這是有大量數据可以為證的事實。中國在校大學生們,不少人對前途惶恐,在畢業前的一年內就飲食難安,不知自己能不能找到一個飯碗,哪里還有什么“天之驕子”心態?
筆者不否認合肥學運有大學生的心態起作用,但那不是天之驕子心態,而是對社會現實嚴重不滿的心態。前一向北京有學生為了伙食問題鬧事,原因也在于此。風起于青萍之末,我們經歷過80年代學運的人,難道會忘了83年學運開始的原因也只是區區食堂的伙食問題?汗青先生筆鋒如刀,可惜那刀鋒所向不是地方,砍的是要求申張正義的弱者,而不是制造了無數社會不公与黑暗的中國政府。
原題為﹕合肥學運暴露的是中國社會利益訴求管道的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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