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9月05日訊】週四(5日),南京審計大學前黨委書記王家新貪污、受賄案一審宣判,其被控受賄超2280萬(人民幣,下同),被判刑13年。
9月5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南京審計大學前黨委書記王家新被以貪污罪判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以受賄罪判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220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40萬元。
法院稱,2005年至2013年,王家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指使他人通過虛假列支方式,先後套取公款共計90餘萬元。2002年至2017年,王家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取招生指標、合作辦學、工程項目承攬、工作調動、職務提拔、崗位調整以及協調審計事項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折合共計2280餘萬元。
法院還稱,鑒於王家新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退出全部贓款,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王家新生於1958年,上海市人,經濟學二級教授。安徽財貿學院(現安徽財經大學)畢業,中共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特殊津貼享受者。
2002年8月,王家新任南京審計大學副院長,2004年12月任院長,2012年7月起任黨委書記;2020年7月起,任通鼎互聯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2022年8月,通鼎互聯通報稱,董事長王家新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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