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9月05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Alfred Bui報導/夏楚君編譯)澳洲維州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裁定,由納稅人資助的公共廣播公司——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不是聯邦機構,此裁決為法輪功團體訴訟該公司涉宗教歧視掃清了障礙。
2020年7月,ABC一檔欄目播出了一系列關於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節目。2021年7月,澳洲法輪功學員起訴ABC,指控其報導失實且帶有偏見。
他們指控ABC違反了《2001年維州種族與宗教寬容法》(Racial and Religious Tolerance Act 2001)第8條的規定,認為其節目煽動了公眾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和敵意,而許多法輪功學員來到澳洲正是為了擺脫中共的迫害。
該案首次於2023年8月在維州民事和行政仲裁庭(VCAT)進行審理。然而,當法律程序接近尾聲時,ABC提出了管轄權問題。
2023年11月,ABC的法律代表辯稱,VCAT無權裁決此案,理由是ABC屬聯邦政府的一部分,因此受聯邦管轄。為此,VCAT法官暫停了案件審理,將案件轉交至維州最高法院。
維州高院:ABC不屬於聯邦機構
2024年8月,維州最高法院對此案進行了聽證。8月30日,法官克萊爾‧哈里斯(Justice Claire Harris)做出裁決,裁定ABC不是聯邦機構。
哈里斯法官認為,儘管ABC最初是通過《1942澳大利亞廣播法》成立的,但它並未受到聯邦政府的直接管轄。
具體而言,根據《1983年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法》第III部分,ABC的董事會由一個提名小組通過擇優程序任命,獨立於聯邦政府的指示。此外,法官認為,《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法》規定了國家廣播公司及其董事會獨立行事的義務。
ABC也不受聯邦審計長的審計,而這一審計是表明聯邦政府管轄程度的一個標準。
哈里斯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顯然,ABC擁有高度的自主權和獨立性,不受聯邦政府的管制。」
法官還認為,ABC的工作人員不被視為公務員,因為他們並未根據《1999年公共服務法》受聘。相比之下,金融監管機構——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被認定為聯邦機構,其工作人員依據《1999年公共服務法》受聘。
哈里斯法官總結道:「綜合考慮上述因素,特別是限制聯邦行政部門對ABC及其董事會行使管制權的規定,ABC不能被定性為聯邦通過其行使職能的機構。」
「它是由聯邦政府設立的一個獨立機構」。
哈里斯法官表示,本案不屬於聯邦管轄範圍,並下達了賠償判決,原告法輪功可以追償訴訟費用。
ABC此前表示,如果維州高院裁定它不是聯邦機構,那麼所有的管轄權問題都將得到解決,這意味著維州民事和行政仲裁庭必須恢復訴訟程序並對此案做出裁決。
責任編輯: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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