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新北報導)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校園刺頸案,一名國三林姓女學生赴他班教室找人聊天,不滿遭楊姓男同學驅趕,憤而找來「乾哥」郭姓男同學替她出氣,郭男卻持彈簧刀朝對方狂刺多刀,致楊男傷重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依殺人罪分別將郭、林判刑9年、8年。
全案源於,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平時混跡地方宮廟,與幫派分子為伍,2023年2月因霸凌一名女同學,事後一起轉學至他校。同年12月25日,林女於中午進入他班教室找熟識的女同學聊天,遭該班級楊姓男學生驅趕,因此心生不滿,負氣離開後向「乾哥」訴苦;郭男便上門叫囂、闖入教室,與楊生爭執後,拿出預藏的彈簧刀行凶。
楊生當場倒臥血泊中,傷勢分布在頸部、左胸、右下背,其中正面含頸動脈、左胸計6刀,右下背靠近腎臟計4刀,幾乎刀刀都是致命傷,送醫急救後隔天仍不治身亡。案發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將林、郭二人收容於台北少年觀護所,今年3月以涉犯殺人重罪,且犯案時皆已滿14歲,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裁定移由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訊後,向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二人獲准,因本案事證充分且明確,檢察官偵辦不到1個月,於5月9日依殺人罪將二人起訴。新北地院經4個多月審理後,少年法庭30日上午11時宣判,郭姓少年判處有期徒刑9年、林姓少女則判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對此,楊生父親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以視訊方式批評,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不解為何殺人的刑責竟比貪污還輕,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嗎?他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兩個凶殘至極、不知悔改的殺人犯,在《少事法》的保護下,還能有機會重返社會,但他的兒子卻永遠沒有任何機會了,人權團體認定的人權是這樣的嗎?
「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楊父質疑,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讓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他相信每個凶手只要有機會都會找機會減刑、假釋,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非真的監牢;《少事法》的問題太大,不僅免除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
楊父情緒激動、一度泣不成聲。他質疑,我們的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青少年不論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只要推給原生家庭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就可輕判,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難道那兩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他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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