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華女認罪過失殺人 面臨27年監禁
【大紀元2024年09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王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週三宣布,曾於三年前在自己的公寓內槍殺情夫並逃離現場的法拉盛女子鄧海燕,已對「一級過失殺人罪」和其他指控認罪。
凱茲表示:「經過我們辦公室的強力起訴,被告承認了在自己家中開槍殺害一名年輕男子的罪行。一條生命無辜逝去,而被告將為她的罪行面臨長期監禁。我們希望此次認罪能為受害者的家屬帶來一些安慰。」
現年34歲的鄧海燕承認了一級過失殺人罪和二級入室盜竊罪。2021年9月18日,她在自己位於法拉盛38大道的公寓內,將26歲的賈斯汀·李(Justin Li)槍殺於床上。
王后區最高法院法官Ushir Pandit-Durant週三宣布,她將對鄧海燕判處22年監禁(一級過失殺人罪),並對二級入室盜竊罪判處5年監禁,合併服刑共計27年。判決日期定於10月16日。
案情及抓捕過程回顧
根據起訴書,2021年9月11日晚7點40分,鄧海燕非法進入受害人賈斯汀·李在貝賽(Bayside)的住宅,襲擊了李的妻子。鄧隨後被執法部門傳喚,並被指控一級入室盜竊罪。
9月19日晚上9點左右,賈斯汀·李的妻子報告丈夫未歸後,警方前往鄧海燕的法拉盛住所進行安危檢查。
到達現場後,急救人員發現賈斯汀·李獨自一人,毫無反應地躺在鄧的床上。李頭部中彈,正在流血。現場未發現彈殼,但在床上的枕頭中找到了一顆發射過的子彈。急救人員當場宣布李已死亡。
當天的視頻監控顯示,9月18日,賈斯汀·李與鄧海燕一起乘車抵達現場,約早上5點40分,兩人一起走進公寓樓。約兩小時後,鄧海燕獨自帶著多個包裹離開,並駕駛賈斯汀·李的車逃離現場。
9月22日,鄧海燕在新墨西哥州被捕。當時她的車輛因輪胎爆裂停在路邊。州警在車內發現了屬於賈斯汀·李的個人物品和一把上膛的左輪手槍。該槍與在鄧海燕臥室中找到的子彈在彈道上匹配。
新墨西哥州警方隨後公布了一段由執法女警隨身佩戴攝像機拍攝的錄像,記錄了鄧海燕被發現和逮捕的過程。
錄像顯示,女警發現鄧海燕的車輛停靠路邊已近一小時,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助。鄧海燕的英文不流利,稱正在等待朋友。當女警通過對講機查詢車輛的賓州車牌時,得知鄧海燕是紐約謀殺案嫌疑人。女警設法拖延,等待增援。鄧海燕表現出焦慮,試圖返回車內,最終在女警與一名路人的協助下被制服。
在被押送過程中,鄧海燕多次聲稱自己已有兩個月身孕,請求警方不要綑綁過緊。
媒體當時報導稱,鄧海燕是賈斯汀·李的情婦,案發前兩人已交往一年多。鄧海燕曾向李索要50萬美元的分手費。
鄧海燕最終被引渡至紐約,面臨多項指控。王后區地檢官凱茲表示,「槍枝暴力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