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工商銀行前紀委書記劉立憲受賄案一審開庭,其被控受賄1776萬餘元。去年9月,劉立憲主動投案。
9月12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受賄案。
山東省德州市檢察院指控稱,1998年至2022年,劉立憲利用擔任最高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局長,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紀委書記、副總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76萬餘元。
劉立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2023年9月15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消息稱,劉立憲主動投案,接受調查;今年1月19日被官宣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移送司法;2月4日被逮捕,5月14日被提起公訴。
公開資料顯示,劉立憲生於1954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曾任中共最高檢察院貪污賄賂檢察廳副廳長、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檢察技術局局長、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等職。
2003年9月起,劉立憲轉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2005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2013年7月,任工商銀行執行董事。
2014年,劉立憲離開中國工商銀行,任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副組長。中共十八大以來的十二輪中央巡視中,劉立憲共任9次副組長。
據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信息,劉立憲於2014年至2017年期間,曾參與巡視了華電集團、國電集團、哈爾濱電氣集團、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中國人保集團等央企和國家體育總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等國家部委。
責任編輯:任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