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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預告修法 「入侵捷運輕軌」最高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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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8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去年台中捷運發生吊臂墜落軌道事故,高雄輕軌也頻傳入侵路線事故,交通部29日預告修正《大眾捷運法》,未來民眾或車輛進入捷運路線、橋樑、隧道以及場、站內非供公眾通行範圍,以及軌道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妨害行車安全,可處最高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交通部預告修正《大眾捷運法》,增訂非大眾捷運系統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場」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並增訂於大眾捷運系統軌道或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妨害行車安全的相關罰則,也同步提高闖入大眾捷運系統內非供公眾通行處所罰則。

交通部表示,考量大眾捷運也是鐵道運輸系統的一環,參照《鐵路法》對於安全條文的架構,完善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事故通報機制,以確保行車安全,並強化主管機關對於營運機構監理機制。

交通部指出,鑑於現行輕軌系統多採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營運, 導致時常有行人或車輛闖入非供公眾通行之鐵路路線範圍,因此提高罰鍰額度。

交通部表示,非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人員,進入捷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場、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場所,從現行罰1500到7500元,修法草案提高至1萬元到100萬元,在大眾捷運系統軌道或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妨害行車安全,也將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修正內容還包含,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就其營運列車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應有效保存;其保存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捷運營運機構及相關人員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調查。

交通部指出,未提出安全管理報告或未有效保存營運列車的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的紀錄;以及違規、妨礙或拒絕配合地方主管機關的檢討或調查,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表示,草案預告60天,收集各界意見,後續完成法制作業後將可公告,上路時程目前還未確定。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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