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為鼓勵醫院護理人員留任,台衛福部發放獎勵給輪值夜班護理等人員,但衍生是否為工資疑義,台勞動部21日表示,獎勵金為政府額外撥付,不納入工資範圍。
為鼓勵醫院護理人員留任及強化醫院夜班護理照護量能,衛福部推出「全民健康保險強化住院護理照護量能方案」,給予護理師夜班獎勵金。但有醫院對於獎勵是否屬於雇主給付工資,必須計入勞保投保或是勞退提繳範圍有疑義,進一步詢問勞動部意見。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的定義,以是否具有「勞務之對價」及「是否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而定。
黃維琛說,衛福部發放獎勵時,要求醫院造冊並代收轉付給護理師,且要求醫院不得任意運用,而獎勵金是由政府發放,並非雇主發放,因此不屬於工資範圍。黃維琛也說,由於獎勵金不屬於工資範圍,因此也不納入勞保、就保等投保範圍,或勞退提繳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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