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市建局籲勿因重建漠視樓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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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8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山香港綜合報導)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18日)發表網誌稱,留意到「土瓜灣馬頭圍道/落山道發展項目」有部份業主打算停止支付大廈維修工程剩餘款項,由於收購工作需時,所以他呼籲業主不要因樓宇已被納入重建範圍而停止維修工程,如果因樓宇日久失修而造成意外,業主有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市建局在本月9日啟動土瓜灣馬頭圍道/落山道發展項目,網誌稱有受影響業主的大廈剛開始樓宇維修工程,並已支付第一期大維修的費用,認為是「白白浪費金錢」,甚至打算不再支付餘下工程的款額。韋志成形容這是一個錯誤的心態,業主不能抱著等待收購重建而漠視樓宇維修責任和公眾安全。

韋志成解釋,由市建局宣布展開到進行收購業權的工作,需經歷一段頗長的時間,被納入範圍的樓宇若然有維修需要,甚或已收到政府發出的強制驗樓令或修葺令,業主不應抱拖延心態,只等待市建局收購而棄維修需要於不顧,因為一旦在這段期間,因樓宇日久失修而造成意外,引致人命傷亡,業主們便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後果堪虞。

網誌透露,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共有15幢樓宇,樓高3至9層,市建局於項目啟動前,實地視察每幢樓宇內外公共地方,包括外牆、懸臂式構件、天面及樓梯等的狀況。結果發現,項目內有9幢樓宇、即六成屬「欠缺維修及保養」或「維修及保養欠佳」的類別,反映大廈部份公用地方出現滲水、牆身裂紋,及批盪或石屎剝落等樓宇老化的情況,影響住戶的居住質素。

其後,市建局再發現全部15幢樓宇均收到由屋宇署或消防處發出的法定命令,包括強制驗樓令、渠務修葺令、危險建築物命令和消防安全指示等,而且全部尚未遵從,甚至有個別大廈在收到政府相關命令後至今超過10年,仍未跟進。

在宣布啟動馬頭圍道項目當天,市建局派員到項目範圍內進行凍結人口調查,現場可見,部份大廈的公用地方如樓梯和牆身出現多條大大小小的裂紋,甚至有大廈外牆出現大範圍批盪和石屎剝落情況。

韋志成強調,馬頭圍道項目範圍內的樓宇雖然沒有即時的危險,但對於上述樓宇出現的維修需要,業主必須正視並儘快為樓宇進行維修工程,不容再拖,否則,業主將會負上不遵從政府命令的法律後果。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建築事務監督所發出的法定命令,將會被檢控,包括罰款及有可能被監禁。@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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