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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有這種抵稅福利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加拿大納稅人,如果在聽力、說話、視力、行走、穿衣、進食、排便(腸道或膀胱功能)或精神功能出現長期且明顯的障礙,可能有資格申請殘障抵稅。(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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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如果失聰、失明、行動不便、患有1型糖尿病、患有嚴重認知障礙(如失智症)或抑鬱癥等,加拿大納稅人很可能符合申請殘障稅收抵免(DTC)的資格。

改善和治療這些身體或精神殘障,需要大量費用,這些殘障人士或其家人,每年可以在納稅申報單上申請殘障抵稅。

據《金融郵報》報導,多倫多註冊財務規劃師傑森·希斯(Jason Heath)介紹說,加拿大稅務局(CRA)規定,如果醫生證明納稅人患有嚴重且長期的殘疾,並屬於符合條件的類別,則納稅人可能符合申請資格。

這些類別包括聽力、說話、視力、行走、穿衣、進食、排便(腸道或膀胱功能)或精神功能出現長期且明顯的障礙。

哪些人士符合條件?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有三種。第一種是,即使接受治療、藥物和輔助設備,當事人在聽、說、視、行、食、意識等所需的時間,是健康同齡人的3倍,而且這種身體或精神障礙必須持續至少一年,且在90%的時間裡出現。

第二種,如果納稅人不符合單一類別的資格,但符合兩個或多個類別的殘疾資格,則累積效應可能使他們符合資格,前提是綜合起來的影響與單一類別的殘障一樣嚴重。

稅務局給出的一個例子是:如果一個人總是花很長時間走路和穿衣服,而做這兩項活動所花費的額外時間相當於無法(或花費3倍的時間)做其中一項,那麼他們可能符合資格。

第三種,也是最後一類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他們接受了維持生命的治療以支持重要身體功能。例如,如果患有1型糖尿病,治療必須每週至少進行兩次,每週至少持續14小時,並且預計持續一年以上。

治療可能包括透析、胰島素治療、氧氣治療、胸部理療或其它維持生命的治療。

此外,還有一些不太明顯的疾病,也可能獲得殘障抵稅。例如,患有嚴重限制其日常生活功能的抑鬱症。

還有,患有自閉症等發育性疾病的人,或根據嚴重程度,患有學習障礙的人,以及患有的疾病導致嚴重疼痛並限制其日常活動,也可能符合申請抵稅條件。

需要醫生及專業治療人士的證明

稅務局沒有提供具體的清單,因此納稅人需要證明自己符合申請抵稅資格。他們需要相關醫生、執業護士、驗光師、聽力師、職業理療師(恢復和改善行走、進食、穿衣等日常活動問題)、物理治療師(恢復和改善運動、力量等問題)、心理治療師(治療心理功能問題)和語言病理治療師(改善說話問題)等專業人士的證明。

抵稅

如果有資格獲得殘障稅收抵免,那麼到2024年,聯邦抵稅額最高為1,481元。省級抵稅額最高為477元至1,688元。18歲以下的人還可以獲得額外的殘疾補助金。

如果殘障始於過去,稅務局將允許追溯退稅,最長可達10年。對於10多年前開始的疾病(可能在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出生時開始),退稅金額可能超過2萬元。

如果殘障人士不需要申請全額殘障抵稅,他們可以向親屬轉移該項抵稅額。親屬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兄弟、姐妹、姑姨、叔伯、侄子女或甥子女,以及同居伴侶。

註冊殘疾儲蓄計劃

如果當事人符合申請殘障抵稅資格且年齡在60歲以下,他們可以開設註冊殘障儲蓄計劃(RDSP)。這是一項稅收保護型儲蓄計劃,受益人年滿49歲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繳納的款項可獲得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金的金額可能非常可觀。對於2023年納稅申報單上家庭收入低於10萬6,717元的RDSP受益人,前1,000元存款至少可獲得1,000元補助金,前1,500元存款最高可獲得3,500元補助金。

總結

殘障抵稅可以為符合條件的人士提供大量的經濟支持。

除了減稅和RDSP之外,獲得批准的人士還可以獲得其它稅收抵免,包括年度加拿大工人福利殘障補助金和每月兒童殘障福利補助金。

殘障人士及其家人可能需要承擔大量的護理、治療和理療費用。許多符合條件的人並不知情,可能會錯失機會。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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