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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撈 維州父子被罰1.6萬澳元

一對維州漁民父子祕密使用漁網在海灣中捕撈鯛魚、鮫鯊和鯿魚,然後賣給魚類批發市場。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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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凡真墨爾本編譯報導)日前,兩個漁民由於在維州非法捕魚,被處以近16,000澳元的罰款。

據雅虎新聞網報導,在長達六個月的時間裡,來自阿爾托納梅多斯(Altona Meadows)經營著商業捕魚生意的漁民父子倆並不知道他們已被維州漁業管理局(VFA)悄悄盯上了。

在幾個藍色的桶內,漁業官員發現了數百米長的漁網,均是菲利普灣(Port Phillip Bay)西側禁止使用的捕魚設備。該禁令是為了能讓垂釣愛好者捕撈更多漁獲。

但這對父子——年齡分別為78歲和43歲——制定了一項計劃,繼續祕密使用漁網在海灣中捕撈鯛魚、鮫鯊和鯿魚,然後賣給魚類批發市場。

VFA執法總監帕克斯(Ian Parks)告訴雅虎新聞:「我們設置了監控攝像頭,直到最終獲得了足夠清晰的照片,能夠識別出具體船隻和涉案漁民。」

父子倆的非法捕撈活動,在靠近阿瓦隆機場(Avalon Airport)的威爾遜角(Point Wilson)以及國際知名的貝拉林半島拉姆薩爾濕地(Bellarine Peninsula Ramsar Site)周圍被拍到。

VFA觀察到,這對父子在夜間沒有導航燈的情況下「危險」作業。在船下水後,他們會祕密收集隱藏在偏遠海岸線上的漁網來捕魚,然後在返回船坡道之前將漁網藏起來。

在收集了犯罪證據後,警方於2023年11月將他們逮捕,繳獲了約844米長的漁網和用於犯罪的商業漁船。

7月5日,父子倆承認了多項指控,包括未經授權使用商業捕魚設備、非法出售魚類以及交易犯罪所得。兒子被罰款10,300澳元,父親被罰5,500澳元。他們的商業捕魚許可證也面臨重新審核。

帕克斯認為,大多數商業漁民都在依法行事,非法活動是「不尋常的」。「我們不僅有漁業官員晝夜不停地巡邏以識別(非法)活動,社區中的其他人也一直在監視著。」他說。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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